她进了王府,走到花园之中,旁边是一池春水,假山层叠,碧波荡漾,很是别致。这时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原来是林家小姐。”
她回头一看,说话者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妙龄少女,个子高挑,妆容姣好,五官也勉强算得上端正,就是唇边长了一粒不小的黑痣,看着老气很多。文郡见她打招呼,估计是以前认识的朋友,正琢磨着怎么回话不惹人怀疑,就听见对方嘲讽道:“我听说你被贼人所劫,还以为进了哪个贼窝做压寨夫人去了,没想到竟在此遇上。”
她旁边跟着另外一个少女,个子稍微娇小一些,眼睛又细又长,又偏偏画了很厚重的眼妆,看着很是别扭。她惊诧问道:“哪个林家小姐?可是中书郎林家?还是林总督家的小姐?”
高挑女掩嘴笑了,道:“妹妹知之甚少,这位小姐可并非显赫之辈。我也总记不住呢,林文郡,你父亲究竟是何官职来着?”
文郡明白她们二人故意嘲讽,没有回话,这时后面急急赶来一个男子,道:“王小姐,原来你在这里。”那人正是先前算计她不成的张迁。
张迁看见文郡也在,惊得瞪大眼睛,他先是害怕文郡把他的丑事说出来,再转念一想,这个花园里来来往往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林文郡再蠢,也不至于在这里抹黑自己,传出来她今后也难以立足。
他这样想着,就挺直了腰杆,假装不认识她似的,要拉着王姑娘走。
王姑娘觉得扫兴,推开他的手,又冲林文郡道:“我问你话呢,你怎么回也不回?难道林家穷酸,连个礼仪嬷嬷都没给你请么?”文郡回道:“正所谓礼尚往来,你以礼待人,别人自然以礼待你。你出言不逊,我何必要回你话?”
王姑娘冷哼一声,道:“我又如何出言不逊了?你确实是被贼人所劫,失踪两日,也不知道进了哪个贼窝,跟了哪个贼大王?”
张迁连忙拉住她,低声道:“你就少说两句吧。”文郡丝毫不动怒,轻笑一声,道:“天子脚下,哪里来的贼窝?若非要说有贼,也只是有人贼心不死罢了。”她看了张迁一眼,嘲讽道:“你们两位还真是登对。”
王姑娘怒不可遏,正要骂回去,就见文郡悠闲地一掬头发,道:“王姑娘也该注意一下形象,好歹这里是洛王府,人来人往的,也该给自己留点脸面。”然后转头就走。
她往前走了没几步,就看见前面的人群爆发出一片赞叹声。她凑过去一听,知道是一个人写了首诗,贴了出来,引得众人称赞。人群嘈杂听不太清楚,只听得一句“碧水千愁因风起”,众人拍手叫好。
她挤了进去,道:“如果再改一个字,此句就更妙了。”
人群之中有一书生听见,问道:“这位小姐有何高见?”旁边的人窃窃私语道:“这是哪家小姐?怎么以前不曾见过?”
“李公子的诗名扬京城,她竟然也想改一改?真是不自量力。”
后面赶上的张迁和王家小姐过来,听说此事,王小姐冷哼道:“可别是市井打油诗,污了大家的耳朵。”
作诗的李越站在中间,不顾议论,目光含笑地看着文郡。文郡站出来,道:“若是改为‘碧水千愁因风皱’,岂不是更妙?”她记得以前背过一句诗“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里面的皱字用得极妙,因此突发奇想,将“起”字改为“皱”字。
众人安静下来,李越细细沉吟片刻,拍手道:“妙哉,妙哉!改为皱字,整幅画就活了,多了几分生气。改得好!”
众人反映过来,也拍手称赞。王小姐面露不悦,刚想嘲讽几句,就听见后面传来一个悠哉游哉的声音:“看来今日诗会,李越也算结交到知己了。”
众人转头望去,见一年轻男子信步而来。那人容貌俊朗,剑眉入鬓,在这些年轻的京城公子少爷之间,长相是最出众的一位。他一身织银丝绢的玄色袍子,腰间束着银色的腰带,一头乌丝也高高束起,扎上织金锻带,整个人显得正式而得体。
李越笑道:“大家在日头下等了半天,正主倒慢悠悠地过来。”旁边的人立即齐齐行礼道:“参见洛王爷。”文郡一慌,也跟着大伙行礼。
洛王随意地挥一挥手,道:“既是以诗会友,便免了这些虚礼吧。”他看见文郡,笑道:“这是哪家小姐?竟有如此才情?”
文郡正要说话,王小姐抢先一步,答道:“这是林家小姐,其父不过五品官职,官位卑微,恐怕王爷记不住。”旁边的人议论起来,文郡觉得尴尬,洛王却不以为意,随口道:“原来是林小姐。”他从文郡身边走过去,与李越等人谈起天来。
王小姐瞟了她一眼,低声道:“别以为出了点风头,王爷就会关注你了。家世卑微,怎么也做不了凤凰。”
文郡无奈道:“你别以为人人和你操一样的心,既想拴住眼前的肉,又想钓远处的鱼,真是好算盘。”王小姐变了脸色,还要说回去,文郡已经转头走了。
园子里又热闹了好一番,众人比诗斗文,饮酒作画,很是欢乐。文郡看着与李越他们并肩而行的洛王,心里焦急不已。她要怎样才能吸引洛王注意,成功混进宫里呢?
这时日头升起,园子里也渐渐热了起来,众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