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据历史上李延昰《南吴旧话录》的记载,稍为普通的读书人,八口之家,在京城维持一年的生计,大致需要花费银子50两。很多初任官员无不陷于困顿的窘境,甚至导致“京债”的盛行。
以某些考中进士留守京师做官的人为例,他们的生计已是相当“空乏”,甚至不得不向他人“称贷”。
至于那些在京城候选末职的官员,更是穷困潦倒,很多甚至依靠做裁缝度日。为了偿还这笔债务,官员上任之后,除了“剥下”之外,只能“借库银以偿之”。
官员贪贿索赂,甚至盘剥百姓,盖有其因。毫无疑问,无论是穷官、冷官,还是清官,明代官员的家庭生计,仅可称之为“清贫”,实则与普通民众之“贫困”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换句话说,官员生计的清贫,是一种相对的贫困化,有时甚至是文人士大夫喜欢“哭穷”的习惯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