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更改咱颁布的《大明律》?”
朱雄英说道:“不是更改,而是补充,孙儿觉得但凡官员,贪污十两者,可由朝廷提刑按察使司,都察院,大理寺联合进行约谈,也就是进行一次警告。警告以后,在一年内三部门要搜集这个官员的情况,查看他是否还有贪污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情况,如果没有继续当官,倘若是有的话,那就依律处置。”
:“其二是贪污十两至五十两者,三个部门联合罢免其官职,随后搜查其贪污腐败的证据,只要是确实证明其贪污腐败,那么就由大理寺直接问罪,惩罚的办法也就是收回贪污所得,并处以贪污所得银两百分之三十的惩罚,也就是抄家等,另外关押五年至十年,其子嗣十年内禁止参加科举,也不能行商等。”
:“其三就是贪污五十两至一百两的,除了以上所说的抄家,关押时间为十五年以上,子孙三代内不允许参加科举,也不能行商,贬为贱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