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发达,便在礼部之下设立教坊司。
一看这名字就知道,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司局级单位。教坊司的职能便是管理全国的娼妓事业,顺带普及下传统音乐。
洪武初年,经教坊司批准,南京“建十六楼以处官妓,淡烟,轻粉,重泽,来宾,称一时之盛事。”
此外还有记载:“天子立富乐院于干道桥……夜半,忽遗漏,延烧脱欢大夫衙……复移武定桥等处。天子又为各处将官妓饮生事,尽起赴京,入院居住。”
可见,南京成了大明朝娼妓业的集聚地,皇上还亲自过问、谋划娼妓事业的发展。
虽然官妓制度由来已久,“产生于唐,流变于宋”,但总还是遮遮掩掩,难登大雅之堂。
然而到了明朝,风气为之一变。皇帝老儿亲自提倡,盖楼、装修、选人、宣发等,都有官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