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匆匆转身离开,心中已然盘算起了那个酝酿已久的计划。
高勇的计划简单而又直接,那就是亲自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
他早已安排了小红毛在村口守株待兔,等待宋暖暖归来之时故意制造冲突,而他则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将宋暖暖从这场人为的“危机”中解救出来,以此来赢得佳人的好感。
小红毛对这一计划赞不绝口,拍着手笑道:“哥,你这招太高了,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叫那丫头‘嫂子’了吧?”
“别胡说八道!”
高勇佯装生气,轻轻拍了一下小红毛的脑袋以示警告。
“是,嫂子,嫂子。”
小红毛嘿嘿笑着,一脸憨态。
天色渐渐暗淡,二人悄然来到村口,小红毛殷勤地递上一支烟,试图缓和气氛:“哥,你上次说要帮我在钢厂找份工作,现在有消息没?”
高勇斜睨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回答:“急什么?上次招的人都安顿好了,你慌什么慌?”
“不是我慌,哥你的能耐我还不信吗?只是这年关将近,万一过完年还找不到工作,我就得回去跟我爹一起下地了。”
小红毛点燃香烟,神色间难掩一丝忧虑。
高勇闻言,心中暗自盘算,他知道小红毛家中懒汉众多,便有意借机让他学会承担家庭责任。
“下次招工估计要等到开春了,你先在家帮衬着干农活,之后工作自然会有安排。”
两人背靠着村口的石墩,烟雾缭绕中,一根接着一根,夜色渐浓,可那等待的人儿却迟迟未现。
“哥,她会不会走别的路了?”
小红毛耐不住性子,焦躁地询问。
“不可能,她对村子又不熟,还能找出第二条路不成?上次她不就是走的这条路嘛!”
高勇伸长脖子,目光穿越昏暗的夜幕,四周空荡荡的,除了沉寂的夜色,哪里有半个人影。
黄昏的余晖洒在静谧的村庄,将土路上偶尔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村里人进城购物,总是一早就结伴出发,太阳还未落山便匆匆归来,带着一天的收获和喜悦。
然而今天,随着夜幕悄然降临,几户人家的灯火已星星点点亮起,那几个进城的人影,却迟迟未见踪迹。
难道出事了?这个念头像一阵不安的风,悄悄掠过众人的心头。
高勇站在自家门前,眉头紧锁,烟头在指尖明明灭灭,最终被他狠狠一弹,落在地上,紧接着一脚重重踩下,仿佛想要将那股莫名的烦躁一同碾碎。
“你回家骑我的自行车过来!”
他冲着身旁的小红毛吩咐道。
“好嘞!”
小红毛应声如箭,转身便是一路小跑,衣摆随风翻飞,留下一串轻快的脚步声。
“快点!”
高勇望着那渐渐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大声催促。
夜色渐浓,每一秒的流逝都加重了他的担忧。
小红毛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急迫,双腿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频率,心中默念着,希望一切只是虚惊一场。
村子里,人们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宋暖暖该不会出事了吧?可别遇到了什么麻烦。”
“城里车水马龙的,会不会在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
“哎呀,咱们村里那条大黄狗这几天正狂,会不会是它……”
“不对不对,宋暖暖骑车技术可好了,莫非是天黑看不清路,一不小心掉进了田边的沟里?”
“呸呸呸,乌鸦嘴!难不成……是遇到了什么不怀好意的坏人?”
“妈的!这小子怎么还不回来!到底怎么样了!”高勇的焦虑如同沸水般翻腾,焦躁得在原地踏步,手心里都是汗。
突然,一阵急促的喷嚏声从不远处传来——“啊啾!”
宋暖暖从一团混沌中猛然惊醒,感觉周身冷得厉害,鼻尖痒痒的。
她恍然意识到,屋内太过寂静,不似往常。
急忙打开抽屉,摸索出一盒快被遗忘的感冒冲剂,小心翼翼地撕开包装,倒入滚烫的热水中,轻轻地搅拌,直至那淡黄色的液体散发出苦涩却温暖的气息,然后一鼓作气,全部饮下。
今日原计划为程舒燕赶制嫁衣,她起初并不知晓程舒燕竟是程支书的千金,最初的设计虽然美丽,却不免显得过于简约,少了那份婚礼应有的庄重。
宋暖暖对程舒燕颇有好感,既然这是一件关于幸福的礼服,她希望能倾注更多心血,使之成为一份充满祝福的艺术品。
因此,她半途决定将未完成的嫁衣交给了心灵手巧的郭兰华,自己则骑着从秦凌云的工厂借来的老旧自行车,顶着晨光进了城,精心挑选了几件精致的饰品,希望能为嫁衣添上点睛之笔。
归家时,夕阳已西斜,郭兰华不负所托,完美完成了嫁衣。
宋暖暖接过后,便一头扎进房间,开始仔细地装饰着每一道褶皱,每一片蕾丝。
秦凌云是由胡长风送回的,自然也被留下来共进晚餐。
自从那件尴尬的私事被撞破后,宋暖暖每次见到胡长风都不免有些心慌,担心他们之间不经意的玩笑会再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