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2 / 3)

碎金 袖侧 1704 字 4个月前

碎金微笑颔首。

那些怅然的情绪早过去了。今生,就该不同。

没有人可以再嘲笑段锦是永世家奴。

这日,下人来通禀赫连叔侄来拜的时候,他正在书房,问:“这什么人?”

叶碎金道:“一个好苗子,不输给你。”

段锦顿时便警铃大作。

叶碎金道:“请他们到偏厅喝茶。”

她心中自然看重贺羽——赫连飞羽的。但眼前,赫连叔侄不过是白身,的确还够不上刺史府的正厅。若做得太过,易让人怀疑。

要尽量自然地招揽。

不行的话,就

挟恩以报,总之赫连飞羽这家伙不能便宜了别方势力。

待到了偏厅,赫连飞羽一看到她就从椅子上弹起来,高兴地说:“叶大人!我叔叔好多了!”

“飞羽,不得无礼。”赫连响云责备道。

赫连飞羽忙躬身行礼:“见过大人。小子无状,请大人见谅。”

叶碎金笑道:“险失亲人,失而复得,小郎心里高兴,不妨事的。”

她说着,目光投在了眼前的男人身上。

比起那日闭着眼睛胡子拉碴的病人,今天这个叫赫连响云的男人看起来好多了。衣衫简单,但整洁干净,看着让人舒服。

男人也看过来,叶碎金便对上一双精亮的眸子,有年龄和阅历积累出来的深邃。

赫连响云的确是听赫连飞羽说过“叶大人生得可俊了”,只他实没想到,叶碎金是这样一个明光四射的美人。

但他与这年轻女子对上视线,感到那双眼睛犹如深潭,竟叫他看不出深浅。

当然,若是能随便叫人看出深浅的,又怎能克服“女儿身”这样的大短板,登上二州节度使、刺史的位子,又手掌数千精兵呢。

能坐到这个位置的人,哪有心思简单的。

只有飞羽这样的小孩子,才会天真地相信“叶大人觉得我值得这棵五百年老参”。

这个事,绝对是有问题的。肯定是有什么地方违和,赫连响云是能感受得到的。

他只是找不到原因。

因叶碎金身在高位,又萍水相逢,她能图他们两个白身什么?

且,把这些猜疑放一旁,她对他的救命之恩是毋庸置疑的。

“在下盛乐赫连响云,特来拜谢叶大人救命之恩。”他深深地行礼。

赫连飞羽跟着深深揖下去。

若不是叶碎金,他就该成孤儿了。这个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涕零了简直。

他听见赫连响云唤了一声“飞羽”,便上前一步,将手中的匣子奉到叶碎金跟前。

段锦接过来,打开,金光扑面。

叶碎金挑眉,看向赫连响云。

赫连响云道:“大人予我之物,自是无价,非金银可考量。大恩更是难以言谢,只能铭记于心。此是我叔侄眼前所有,自是不够的,惟是一点心意,还请大人不要嫌弃。”

叶碎金扣上匣盖,推回去:“再贵重,也不及小郎君亲人的性命贵重。”

赫连飞羽把胸膛一挺。

叶碎金笑着看他一眼。很爱表现的嘛,怎地在赵景文那里就跟条死鱼似的,一点不求上进,混吃等死。

难道真的对旧主那么忠诚吗?可那时候却也没觉得。

她力夸了赫连飞羽当时的表现,道:“本事与孝道,飞羽小郎兼有。他年纪还这样小,未来定是人才。”

“我爱重赫连小郎,这才将压箱底的宝参相赠。这些俗气金银,收回去,休与我谈。”

赫连飞羽的胸膛挺得更

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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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个小孩。比十郎小,比明杰大。

但终究是个小孩。

过了,赫连响云心想。

自家孩子什么水平没有人比赫连响云更清楚。是不错,很不错,比旁人家的孩子来说,强不少。

但真的,没法和压箱底保命的五百年老参相提并论。

因为对每个人来说,自己的命都比别人的命更贵重才对。

他再一次抬眼去看叶碎金。

这个女子身上有他熟悉的气息。锋利、沉稳、老辣。

最后一点,出现在这样年轻的女人身上,叫人有点意外。

他其实能感觉出来整件事的不对劲,但找不出叶碎金图谋他们的理由。

叶碎金没有动机。

若找不到动机,则单看她的行为,的确就如赫连飞羽推崇的那样:豪爽,有识人之能,礼贤下士。

赫连响云困惑了。

难道,真就是这么简单?

但赫连响云从来也不是忸怩矫情之人。

叶碎金不收金银便不收。

他道:“大人胸襟,常人不及万一。只此大恩,不能不报。我叔侄旁无长物,唯有一分薄力。来日大人但有差遣,我叔侄必万死不辞。”

叶碎金撩起眼皮。

这个什么叔父,可没有小赫连飞羽好哄。

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