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如今,其实也不能说是最好的时机,但阿雅思都回来了,全家在这里,就差兰奕欢一个人,孟恩就觉得心里还缺着一块,好像冷落了那孩子,很过意不去。
阿雅思却通过这段时间跟兰奕欢的相处,稍稍猜出了儿子此时可能的心情,他想了想,说道:“欢儿可能还没有完全适应,我先去和他说一说。”
孟恩说:“对,对,别让他不高兴!这些都看他的。正好,咱们也好好准备准备……”
他说到这里,林罕想起了什么,不由得大叫了一声:“啊呦!”
其他人都紧张地看着他,连声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林罕说:“完了完了,我想起来了,莎达丽这丫头要是真的听见了咱们的
话,又那么急匆匆地跑出去,多半是去找欢儿了。万一她现在就要把欢儿给拽过来,咱们根本就没有准备!”
这处驿馆周围都有达剌的勇士守卫,倒是安全,可他们什么都没有准备,也不知道兰奕欢喜欢什么,爱吃什么,能不能接受他们平素的言行习惯。
大雍和达剌完全是两种环境,这孩子从小在大雍的宫殿里长大,万一这样正式见面的印象不好,不喜欢他们这些家人,那该怎么办?
大家一听,全都慌了。
阿瓦立刻说道:“我昨天在院子里乱扔了很多武器,他会不会害怕?我去收拾一下吧!”
孟恩道:“你快去!小弟,欢儿喜欢吃什么,你知道吗?你写个单子,我立刻派人去买回来!”
林罕说:“还有这院子,应该布置布置。来人,来人!”
虽然还没有确定兰奕欢一定会来,但大家都已经团团地忙乱起来,紧张地布置着这座不能被称为家的驿馆。
孟恩指派了一群人干活之后,又迅速回到了自己所住的院落中,找到了自己的妻子。
与大雍的习俗不一样,达剌的女人也同样有资格掌权甚至四处游历。
林罕的妻子喜静,留在了达剌,而孟恩和他的妻子塔娜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塔娜年轻的时候还经常随他一起上战场杀敌,两人感情甚笃,这次也一同来到了大雍。
不过因为塔娜好动,再加上曾经又在打仗时伤过身子,所以两人商议之后,一直没有再要孩子。
塔娜一听孟恩说兰奕欢有可能要来,立刻也紧张起来,说道:“那怎么办?我要不要去换身衣服,显得稍微温柔慈爱一些?大雍的女子看起来都很端庄,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吓到他呢?”
孟恩却并没有关注服饰,看了妻子一眼,觉得依旧像往常一样美丽:“我觉得你这样子很好。但我是在想,如此匆忙,咱们也来不及准备什么有家乡特色的好菜,能不能给他熬一份奶茶喝?这里的人中,只有你做得好。”
他们那里的习俗,远行的游子回家之后,都要先喝上一大碗的奶茶,仓促之间别的来不及准备,孟恩想着,最起码这个仪式要有。
塔娜连连点头,说:“你去把东西准备好,我这就去。”
孟恩出去之后,她想了想,还是换了一条自己最漂亮的裙子。
塔娜从来没有见过兰奕欢,但是她所见到的孩子们大多数都是上蹿下跳,闯祸不断,没事转着八百个心眼的皮猴子,一个赛一个的不好对付,所以很担心兰奕欢会不喜欢他们,甚至不好相处。
在镜子面前照了照,又试着练习了长辈温柔慈爱的笑容,塔娜这才过去带着下人煮奶茶。
所有的人都动起来了。
阿瓦冲到他们一众武士所住的值房,看见不当值的人一个个躺的横七竖八,连忙把他们叫起来收拾房间,收拾自己。
大家一边干活,一边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兰奕欢会喜欢他们更热情一点还是稳重一点,一会是不是得
换上统一的衣裳站在门口,才显得比较隆重威武。
林罕忙乱了一通,突然想到,不管兰奕欢在这里住不住,都应该有他的房间才是,立即挑选了一处最好的房间,亲自挽袖子,带着人布置了起来。
阿雅思知道兰奕欢喜欢繁华热闹,写出了兰奕欢爱吃的东西之后,他又让人买了不少的花灯,自己爬到树上,寻找合适的位置,一盏盏地挂上去。
后厨里,孟恩和塔娜夫妻一边商量着配方,一边熬奶茶。
大家忙的热火朝天,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座驿馆中要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然而,大概是这工程实在太大了,正是热火朝天的时候,驿馆的大门突然一下子被打开了。
紧接着,就是莎达丽的声音传了进来:“没事,你快来,大家都很好相处的——”
话音突然戛然而止,莎达丽还保持着去拉兰奕欢的动作,整个人却已经僵住了,有些呆滞的看着面前这一幕。
打扫到一半的庭院,挂在树上的花灯和阿雅思,后院里传出来的浓浓奶茶味,亲自扛着一床被子站在廊下的林罕……
后面的回廊下,还有阿瓦所带着的一群正要闹哄哄去找衣服换衣服的大小伙子——有的人外衣都已经脱了。
莎达丽十分震惊:“你们在干什么!”
大家都是满脸尴尬和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