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从脚趾盖武装到了头发丝(1 / 2)

“正所谓,长者赐,不可辞。”

“梦蝶,既然愿意叫我一声娘,那就是老身的亲女儿。”

“你明知道救我女儿艰难无比,还对老身的赏赐百般推脱。”

“还说什么,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复活我的女儿。”

“说出这番话,你是何居心,又将老身置于何地。”

“你不知道,若是你出了什么事,梦蝶也会死吗?”

“难道你想让老身的女儿,给你陪葬吗?”

“母亲,可是。。。。。。。。。。。”

林凡刚欲张口辩解,就被宋长老狠狠的眼神瞪了回来。

“可是什么可是。”

“少说废话,这些宝物你且安心的收下,若是再敢拒绝,休怪老身和你翻脸。”

宋长老说话间,便以催动元气,牵引着一件件霞光四逸的法宝,朝着林凡激射而来。

从那一道道惊人的气息便可看出,皆是法宝中的极品。

林凡一边朝着身上穿戴,一边神色委屈的说道:

“母亲恕罪,孩儿知错了。”

“哼!”

宋长老见此一幕,冷哼了一声。

林凡这个人哪哪都好,就是太过迂腐,太过视金钱如粪土了。

这可不行,这个毛病得改。

你越不想要老身就越要给,还要给你最贵最好的。

我非要把你这个毛病,掰过来不可。

随着一道道流光的激射,面前的一物却让林凡眼皮狂跳。

连忙焦急的喊道:

“母亲女子的衣物,大可不必赏赐给孩儿了。”

“这实在没法穿出去见人。”

好家伙,这得给了多少法宝啊。林凡现在都开始挑上了。

宋长老冷冷的白了林凡一眼,呵斥道:

“什么女子衣物,就是颜色鲜艳一点罢了。”

“大红色,梦蝶最喜欢的颜色,难道你不喜欢吗?”

林凡是真无语了。

这他母亲的也太红了。最主要上边还绣着一条金龙,看起来就像嫁衣似的。

哪个正常人,出门这么穿啊!

搞得好像,自己今天结婚似的。

林凡虽说心中这么想,但还是乖乖的换到身上了。

这可是巅峰法器,远比方瑶赏赐给自己的罡云流火袍,要好太多了。

同阶法器中除了秘宝,价值最高的就要属法袍。

就在此时,宋长老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再次开口说道:

“凡儿,你若是不喜欢这个颜色。”

“只需要将元气注入其中,便可以随意更换颜色。”

这老太太扯什么犊子呢。

换?林凡敢换吗?至少现在是不敢的。

林凡连忙躬身说道:

“喜欢!红色最好了。梦蝶和母亲都喜欢的,林凡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此话一出,宋长老上下打量了林凡一眼,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此刻的林凡,真是鸟枪换大炮。

说是从脚趾盖,被武装到了头发丝,也是毫不为过。

这句话没有丝毫夸张。林凡的头发丝上都坠着,一枚枚墨色玉剑。

玉剑极其细微,若是不仔细探查很难察觉到。

只是这玩意睡觉的时候,不会咯挺吗?

哪怕是有钱哥方多福,都没有林凡现在妆容夸张。

就这身行头,任谁见了,都会以为其是八大世家出来的贵公子。

林凡原本以为自己来时的行头,便已经够奢华了。

但与现在一对比,只有俩字能形容。

土鳖!!!!!

就在此时,宋长老仿佛想到什么一般,眉头紧紧皱起。

在一番深思过后,只见其伸手一招。

一枚金灿灿的丹药,再次自大丹炉中飞出,稳稳的落到了宋长老手中。

林凡不可置信的看着宋长老。就见其神色郑重的,将丹药放到林凡手心。

随后开口说道:

“凡儿,此丹你且收好。”

“关键时候,兴许能救你一命。”

林凡连忙将丹药送回,神色郑重的说道:

“此丹,恐对母亲的修为有损。”

“林凡先前不知道也就罢了。如今已然知晓,那是万万不能在收。”

宋长老微微一笑,神态随意的说道:

“收下吧凡儿,只要你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修为这种东西,只要愿意下功夫的话,早晚都会回来的。”

“母亲的一切都是你和蝶儿的,只要对你有帮助的皆可拿走。”

这句话,方清也对林凡说过。不过那是场面话,自然做不得数。

但宋长老此刻的这番话,却是发自内心的。

虽说宋长老将其说的很是风淡云轻。但还是郑重的补充了一句。

“凡儿切记,不到生死关头,千万不要吞服这枚丹药。”

此丹药和宋长老的本命神通有关。

若是林凡所料不差,恐怕丹炉内的金丹变为九枚。宋长老将其吞服下去后,便可借此突破到归一境。

虽说不知道,凝聚金丹的条件是什么,但想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