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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半夜两点的时候,在居民楼下跳广场舞?”

这人他是认识的。

池琳的弟弟。

温既琛这样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对池奚的印象当然不深。

细细一捋,也就是——

池家混吃等死的小儿子,没他姐姐一半聪明,他姐姐雷霆手段,他就像是面条,不用掐都软。

温既琛刚才之所以会发出嗤笑,也仅仅只是因为,他还真没见过像池奚这样,如此有自知之明的废物富二代。

傻得甚至透出了一点儿天真可爱。

这人还故意和蒙家小孩儿一起当他面骂他。

就这点儿小把戏……

温既琛掀了掀眼皮,故意出声:“就这么和长辈打招呼?”

池奚:“长辈???”哪来的长辈?

温既琛的脑子让驴踢了?

温既琛居高临下:“你二伯对赌输了,早在三个月前就改口叫我好大哥了。”

池奚震惊。

草!

意外竟然来得这么突然?!

而且叫什么不好?偏偏叫大哥!把他们这一家子全都捎带上降了个辈分。

池奚二伯也是个纨绔富二代。

就不能学学我?池奚痛心疾首地想。学学我,多有自知之明,从来不乱搞,也就不会输得管别人叫大哥。

不过没关系……

池奚抬起脸:“哦,温总想当我大伯啊,也行,就是我大伯死得早,你看你介不介意?”

温既琛压根不和他计较,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小孩儿真没礼貌。”

然后抬手拍了下池奚的脑袋。

池奚差点整个人当场炸成一颗毛栗子。

摸摸摸他的头?!

他亲姐姐都不带摸的!

这头温既琛收手,捏了下指尖,心说这人头发还挺柔软。

他想起来很早以前,家里请的那个风水师,喝着茶,说“耳垂厚的人福厚”、“头发软的人心软,做不了大事”。

他又扫了眼池奚。

也不用看头发软不软,看这位池少的脸,就是娇生惯养,吃不得苦,屁大点儿事都做不好的人。

“慢慢玩。”温既琛扫过池奚身后的卷毛几人,把他们都看得腿肚子打哆嗦了,然后温既琛才带着人走远了。

池奚是很想当场冲上去抓温既琛的脑袋的,但是让卷毛死死抱住了。

“别去!你打不过啊!”卷毛压在他耳边喊。

池奚:“……”

池奚缓缓转过了头,看着卷毛。

卷毛:“别看我,加上我也打不过。”

后面的人颤声说:“是啊池哥,加上咱们一块儿,那也打不过啊。温总要是把我腿打折了,回去我爸没准儿还得夸他打得好。”

谁叫他们这么一帮人聚在一块儿,那就叫“纨绔”呢?

池奚皱着脸推开了卷毛:“别抱着了,热。”

卷毛胆战心惊地松了手,然后才想起来自己的生死问题:“你说温总听见我刚才那些话,不会想弄死我吧?”

这一下连问池奚借钱都搞忘了。

池奚:“这是法治社会。”

“……有道理。”卷毛冷静了一点。

池奚咂嘴:“说不定你刚才说他鳏寡孤独,他还挺高兴的呢。你听他说的那些话……人就不喜欢结婚。人就爱当光棍儿。”

卷毛嘴角抖了抖。

是、是这样吗?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池奚的表情,这位小祖宗一脸放松,刚才还皱着的眉毛这会儿都舒展开了。

池奚重新坐回沙发上,张嘴先问了个大家答不上来的问题:“什么样的叫坏事啊?”

“啊?”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池奚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卷毛一阵迟疑过后开了口:“这坏事也分大小啊。你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池奚抿了下唇,没好意思说。

他之所以生日那晚没睡好……都是因为他做了个噩梦。

噩梦里,他好像变成了一本书里的角色。

姐姐池琳变身成为恶毒女配,拼命阻挠男主成功,而他这个做弟弟的,则变身成了愚蠢炮灰,早早就死了。

一直活到大结局的除了男主角和他的女友们,就只有一个异类了……那就是温既琛。

温既琛以终极反派大BOSS的身份,起码比池奚多活了90%的剧情。

足足90%啊!

那个梦实在太逼真了。

以致于醒来的时候,池奚差点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一颗心都被梦中的悲恸与绝望牢牢揪住了。

他才22。

他可不想英年早逝。

池奚皱眉。

他也不希望姐姐早死。

如果说要做终极反派大BOSS才能活得长久的话……那他也可以啊!不就是做坏事嘛?我从今日学起!

俗话说得好,“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还有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从今天起,他就要做个祸害。

“池哥?池哥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了?”

池奚闻声回神:“没什么,我就是想做个像温总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