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改变命运3(1 / 2)

围观的众人听说殴打虐待妇女儿童,轻则被打板子,重则要吃牢饭,都惊呆了。
因为原先根本没这例律,所以民间男人打老婆的比比皆是。只要不是太严重,一般娘家人出面,夫家有所忌惮,收敛些,保证下次不犯,事情也就了了。
这也是女人总很依赖娘家父母兄弟的原因。哪怕娘家人在她们身上吸血,她们也不敢跟娘家闹得太僵。毕竟自己在夫家过得如何,全看娘家人给不给力。
那些扶弟魔、扶娘家魔的出现,以及重男轻女思想的根深蒂固,也都是因为这个缘故。
不说父母要生儿子,便是当姐姐的也一心想要父母生儿子。要不然她们出嫁,娘家没有兄弟撑腰,被人欺负了就白欺负了。
文氏念完那条律例,又道:“除了这一条事关袁梅娘的事,我想大家也应该知道我们大晋律例第十七章第一条的内容。那就是,女子只要申请,经过官府核查没有隐瞒、谎报,就可以立女户。”
众人一听,又议论纷纷。
大晋也不是不可以立女户,但那个条件十分苛刻,不光要女子没有任何男丁可以依靠,还需要族长、村长和里长签字同意。
同意立女户,就意味着村里、族里要拨一块宅基地出来,还得维护那户女子的安危名声。哪个村、族的村长、族长愿意做这种削减男子既得利益的事?
“第十七章第一条。”文氏说完这个,表情严肃地环视了一周,等着大家都静了下来,她才继续道,“女子也有继承权。”
听到这句,围观民众就有人忍不住道:“啊?这不是说,父母去世,家中的女孩儿也可以继承财产了?那些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就不会被吃绝户了。”
“嘘,安静!”
就见文氏拿着文书,大声道:“父母去世,如果有女子未出嫁,或家中只有女儿,没有男丁的,父母的财产由其女儿平分继承。女儿已全部出嫁的,充进其女儿的嫁妆中。”
大晋条例的文书自然不会写得这么直白。
但当初太子妃给她们念条律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现在文氏、马氏她们都明白了她的用意:民众识字的不多,要是念得文绉绉的,谁听得懂?
而盯着文书念出直白的话,就是让民众们知道,她所说的都是例律里写着的,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大家都必须遵守的。
文氏念完这句,马氏就道:“大家都听见了吧?女子可以立女户,也有继承权。袁氏如果和离,无需去投奔娘家,可以自己立女户。她以后的财产,她的女儿也可以继承。”
“另外,孙宝根虐待妇女儿童,犯了律法。我们妇联已报了案,衙门会对他进行处罚。”
她又低头问袁梅娘:“袁氏,你有何话要说的?”
“我……我要和离,我要立女户,我要带走我的两个女儿。”袁梅娘道。
换作平时,孙母早一蹦三尺高,把袁梅娘骂得狗血淋头了。
可这会儿她满心都是她儿子犯了律法,要被抓到衙门里去,急得不得了,想要溜进家里去,让儿子趁乱出去躲一躲。
却不想她的眼睛刚往家门方向瞄,就瞪大了眼睛。
两个衙役正押着她的宝贝儿子走了出来。
孙宝根一见着孙母,就哭叫起来:“娘,救我。我没做错事,为何要抓我?”
围观的人群见状,顿时耸动起来。
他们听到大晋律法里有这些条例,就已被吓住了。可还没缓过来就见孙宝根被抓了。而且抓他的还不是这几个夫人带来的仆妇,而是穿着衙门服饰、挂着腰牌的衙役。
这些五城兵马指挥司的衙役时常巡街,他们都面熟。这可不是假装的,而是正儿八经的衙门里的衙役。
“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进了衙门,想要出来可就难了,不死都得脱层皮。
孙母大惊,跑上去拖住衙役:“官爷,我儿子没犯法,你不能带他走啊。”
“哼,没犯法?”衙役指着袁梅娘道,“都快打死人了,怎么不犯法?”又推开孙母,“你别闹事,要不连你一起抓。”
孙母不敢惹官差,又扑向袁梅娘:“梅娘,梅娘,你不能这样。宝根是你丈夫,你孩子的爹啊。你把他送进了牢里,你后半生靠谁去?你求求几位夫人,把宝根放了吧。他不敢了,他再不打你了。我们母子一定好好对你,再不打骂你。”
马氏和文氏看向了袁梅娘。
王婶担心袁梅娘被蛊惑,赶紧道:“梅娘你可得想清楚了。要是你现在退缩,妇联不会再管你。到时候你被打死了都没人知道。”
孙母恨得牙痒痒,指着王婶就要骂,马氏对她喝道:“闭嘴。”
她低下头,问袁梅娘:“你怎么说?”
“不放,让他去坐牢。我还要和离。”袁梅娘态度十分坚决。
马氏的脸上这才露出笑容:“好样的。咱们女子,就应该像这样。”
她站起来,对众人道:“不管怎么样,都得自己立起来。要是自己立不起来,别人也没法帮你,就只有被别人欺负打骂的份。”
说着,她对着两个衙役一挥手:“走。”
衙役拖着孙宝根,马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