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鱼与蛋液拌匀,做成一道银鱼煎蛋,既保留了银鱼的鲜味,又有鸡蛋的嫩滑,好吃的能让人连舌头都一块咽下去。
主食是秃黄油拌面,螃蟹拆出蟹肉,熬出秃黄油浇在面条上,蟹膏有着独特的沙沙的口感,美味得无法言语。
明明每道菜都很好吃,可不知为何,霍骁有些食不知味。
他挑起一筷子秃黄油拌面放到嘴里。
面是他最喜欢的细面条,秃黄油更是鲜得无与伦比,可他却觉得像在嚼蜡一般。
叶婉宁看他一眼,咬着筷子道,“那个——”
“现在可以说了吗?”
“什么?”叶婉宁愣了愣。
霍骁:“我说,你昨天
要跟我说的事,现在可以说了吗。”
“哦。”叶婉宁道,“我是想说,之前我晒在阳台的金蚝,再过两天就可以吃了,你吃的时候,用锅煎一下,等滋滋冒油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还有还有。”她掰着手指头数,“那个酱牛肉,我看你喜欢吃,就找红秀换了些牛肉票,又酱了一些,就放在五斗橱里,你晚上可以拿来下酒,不过现在天气热,不能放太多天,会放坏,最好两天内吃光哦。”
“腌黄瓜和辣白菜、酸豆角,还有泡椒藕带,我都腌制了一些,就放在厨房靠灶台墙角的玻璃罐子里,这个可以放久一些,你平时喝粥的时候,可以拿一些出来配粥吃,或者拿去部队食堂配馒头吃,也很下饭的。”
“对了,五斗橱里还放着一罐我泡的青梅酒,是酸甜口味的,酒的度数不高,比较适合女孩子喝,你可以试试,要是不喜欢,就送给红秀她们吧。”
她每说一句,就像有羽毛在霍骁心上挠了一下。
他从未想过,她都要走了,居然还替他想了这么多。
叶婉宁总算说完了,她抿嘴一笑,脸上一对甜美的酒窝,为她增添了几分俏皮,“都记下了吧?”
霍骁没有接话,而是起了另一个话题,“你——,跟我说说你家里的事吧。”
宋雪梅第一次寄信来说叶婉宁的事的时候,只是在信上模糊地提了一嘴,说这姑娘的家里人对她不好。
叶婉宁此人,当时对霍骁来说,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模糊的形象,当时看完也就过了。
他是在叶婉宁到了海浪岛之后,才开始对她感到好奇,开始慢慢地观察她,才发现,叶婉宁身上有许多异样的地方:
枯黄干燥的头发,瘦得一阵风能吹到似的身体,额头的伤口,小了一截,打着很多补丁,一看就是男款改的衣服,少少的行李,继承奶奶的名字……
霍骁才终于意识到,什么叫做家里人对她不好。
叶婉宁以为他只是对她的经历感到好奇,反正明天就要走了,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她徐徐道,“我爸我妈重男轻女,想把我嫁给公社大队长家的傻儿子,换一笔丰厚的彩礼,给我哥娶媳妇,给家里盖二间大瓦房。”
她表情平淡,仿佛这件事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霍骁却明白,那朴实平淡的话语里,藏着多少的波澜壮阔。
他听得心里一紧,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忍不住追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啊。”叶婉宁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后来我就跑了呗,我聪明,先假意答应他们,然后备足干粮和水,趁着我爸高兴的时候,给他们灌酒,等他们酒醉陷入梦乡的时候,我就摸黑跑了。”
她吐了吐舌头,似乎很有几分后怕,“差点就被他们追上了,还好我机灵,躲进了货车车厢里,跟着车,一路到了省城,也是在那,碰到了宋阿姨。”
提起宋雪梅,叶婉宁心里一暖,脸上的笑容也真心实意了几分。
她看向霍骁,“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跑啊。”
按照这年头的观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更何况,叶前进和周秀兰又不是让叶婉宁去死,只是让她嫁给一个傻子。
是啊,只是嫁给一个傻子罢了,最多,不过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叶婉宁说了这么多,也只是发泄心中的郁气而已,她没指望霍骁能明白她,理解她。
毕竟两人,隔着几十年的代沟呢。
而且,从宋阿姨那就能看出,霍骁的家境一定很好。
一个出身优渥,家世背景,个人能力,挑不出一点毛病的天之骄子,怎么会理解一个‘乡下’女孩求天天不应,告地地无门的苦闷呢。
叶婉宁继续说下去,她弯了弯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很多人,包括我爸妈都以为,嫁给家境优渥的傻子,也就是苦上半辈子,受半辈子的磋磨,如果运气好,把傻子熬走了,就能享福了。”
“其实不是的,万一又生了个傻子,这一辈子,就是吃了黄连,苦到了心里。”
叶婉宁:“有件事,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小时候在外面玩的时候,不小心跑到了大队长家,他们家有间旧屋,屋子里关着一个女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厚厚的黑色铁项圈,一条长长的锁链系在她的脚上,另一端系在了柱子上。”
“大队长的二伯站在女人跟前,他手里端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