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好想吃一点啊。”看着陈宇吃得这么香,伊芙一脸的羡慕。
她除了鲜血,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这一次陪陈宇过来,她也只能在一边干看着。
“你现在的肠胃已经和正常人不一样了,如果吃普通人的东西,极有可能会让你引起一系列不适应的反应,时间长不饮鲜血,你会因为缺血而死。”陈宇说。
“是,所以我只能干看着,说实在的,以前我并不喜欢中餐,但是现在我什么都能吃,我以前也是一个资深的吃货。”伊芙叹了一口气。
“有一样东西,是你能吃的。”陈宇说。
“什么东西?”伊芙两眼一亮,她坐直了身子问。
“老板,你们这里哪里有卖血肠的?”陈宇问:“就是东北灌的那种大血肠。”
“有,出门右转,走个几十米,有一家血肠,很正宗,不过老板是内蒙的。”店主豪爽地说。
“谢了,走,我带你吃点你能吃的。”陈宇微微一笑,站起来拉着伊芙就出了门。
出了转右转,走了几十米,果然看到一家卖血肠羊杂碎地。
那种大锅,煮了一大锅的羊杂,碗很大,汤也很浓很香,一碗羊杂切几刀血肠,汤一烧,撒上香菜等东西,味道极香。
陈宇上前要了两碗纯血肠,浇上汤,然后和伊芙坐在一边吃了起来。
看这东西的卖相,伊芙有些不敢尝试,毕竟华夏反人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臭豆腐,皮蛋等东西都是连极限求生的大神们都不敢尝试。
尤其是这一碗黑红的东西,还飘着一股淡淡的羊膻味,这让她有些不敢尝试。
“试试?”陈宇尝了一口,感觉不错,很正宗。
“那好吧……”在陈宇的怂恿下,伊芙点点头笨拙地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小块放入嘴里。
入口以后,她的眼睛不由得一亮,这个叫做血肠的东西,虽然卖相看起来不好,但是味道很香。
尤其是肠衣里面灌入了血液,虽然煮熟后凝固,但性质还是一样的。
她这些年,一直是靠牛羊的鲜血生存着,这东西兼顾了血的特性和美食的味道,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怎么样,感觉不错吧?”陈宇问。
“好吃,真的太好吃了。”伊芙不再矜持,她抓起筷子,抱起大碗就吃了起来,很快一碗血肠被吃得干干净净。
“我还想吃。”吃完了以后,她还是有些意犹未尽,所以就用可怜巴巴的看着陈宇,意思是我还能再来一碗吗?
“还想吃?那就继续。”陈宇微微一笑道:“不用刻意的去节食,这东西能吃的。”
“好。”伊芙顿时大喜,她马上又要了一碗纯血肠。
于是在米兰大街上就上演着这样一幕,一名身穿白裙,极具贵族气质的女孩,坐在大街上,吃着当地人根本看不上的血肠。
这幅场面多多少少有些诡异,而这一幕也招来了米兰街诸多人的好奇。
毕竟这个地方是华人的领地,一般来说当地人来这里只是闲逛,不会吃这里的东西。
尤其是羊杂血肠这些东西,当地人更是躲得远远的,而伊芙谈吐举止都十分高雅,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
尤其是当地的贵族,更是看不上米兰大街这个地方,所以她的到来,让人感觉到十分诧异。
尤其是她还能坐路边摊上不顾形像地吃东西,更是引来了很多好事的人。
“嗨,美女。”突然,几个身穿唐装的青年走了过来,从他们的衣着打扮上就能看出来他们的身份。
枫一堂的人。
米兰大街的枫一堂,是个地下组织,管控着唐人街的华人,同时也是华人总会的堂口。
而且枫一堂还是个武馆,自古以来,以武犯忌的人多了去了,这些人习武不是为了强身健体,而是为了争地盘。
“嗨……”伊芙礼貌地回了一句。ωWω.GoNЬ.οrG
本来她变成血族以后,性格变得孤僻了,不愿意与人交往打招呼,但是今天陈宇带她出来以后,她的心情开朗了许多。
所以出于礼貌,她还是回了对方一句。
“美女怎么吃这个?要不我带你去高级餐厅吃点好的?”为首的一个年轻人坐了下来,他歪着脑袋看着伊芙。
“不用了,我和我朋友在一起,谢谢。”伊芙礼貌地笑了笑。
“朋友,不错嘛,这么极品的妞都能勾搭到手?”年轻人抬起头看了陈宇一眼,他嘿嘿笑道:“要不你开个价吧,把她让给我,我是王彬。”
王彬,枫一堂堂主王业的儿子,这家伙也是仗着他老子的名头,在这里胡作非为。
米兰大街这里讨生活的人多,华人在外生存本身就艰难,而且还要受这些人的欺负。
“我开的价格怕你出不起。”陈宇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