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消失的子弹2(1 / 3)

也不怪刘姐对孙春苗印象深刻,她确实很惨,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因为是唯一的孩子,从小也没吃过什么苦,爸妈也算宠爱。

她原以为可以顺利跟青梅竹马的对象结婚,哪想到两人偷尝禁果后,对方突然变了脸,说她不是处女,还逼问她到底跟谁苟合过。

孙春苗气得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更被对方当作心虚,她准婆婆本来就觉得她家太穷还人丁稀落,没个能帮扶小两口过日子的人,更过分的是孙家光彩礼就要一百块钱,在当时可是天价。

这准婆婆一看儿子恼了孙春苗,马上把这事在村里宣扬开来。

当时孙春苗正在小学代课,一个月有二十几块钱的补贴,结果就有人造谣她跟小学男老师有一腿,甚至还造谣到五十多岁的老校长身上。

这工作自然干不成了,她回了家,父母居然也变了脸,大骂她不检点,说她给家里丢了脸,以后怕都嫁不到好人家。

笔录上,孙春苗一直在哭着质疑,“那是我亲爸亲妈,平时学校发的补贴我一分不花给他们攒着,地里活儿我也抢着干,我从来没给他们惹过事,没让他们费过心,可就因为这些谣言,他们看我的眼神就跟看什么脏东西一样。我知道他们是嫌弃我没嫁出去,没给他们赚来彩礼。我说我出去找工作,赚钱养家,结果我爸我妈居然让我接客!”

孙春苗的委屈大概诉说了很多,笔录上写得很简略,只从这些简单的描述里也能猜出,这姑娘当时有多崩溃。

而她之所以拿刀砍人,是因为她爸要带她去邻省一个种桃大户家,对方是她接待过的嫖|客,看上她了,来过好几次,最后一次,他要出一千块钱,把她娶回家。

“那人瞎了一只眼,长得很丑,还有白癜风,大概四十多岁了。他虽然爱嫖,可还算是个人,起码比我爸妈强,其实我要是跟着他去他的桃园,应该会过得不错吧。”

胡东问她为什么不去,她又哭起来,“我恨啊,那可是我爸妈,就把我当个货物一样卖了,再说我也舍不得孩子。回家那天,我妈说等拿到钱也不算白养我一场。我都怀疑我是他们从街上捡回来的,可就算是捡回来的,从小养到大,真就一点感情都没有吗?我想不通,真的想不通,我看着他们抱着我生的那个男孩在逗弄,就像他们才是一家人一样,我心里就堵得慌,真得想不通啊!我像着了魔一样盯着切菜的刀,心里突然有个念头,怎么也挥不去。”

孙春苗的念头就是要杀人,她说她本来只想杀了她爸,因为是她爸先提议让她干那种生意。可她妈来拦她,她又砍了她妈,然后一砍起来,她就停不了手。

砍完了,她想到自己的悲惨遭遇都是因为前对象不信任她,就拎着人头跑去找他。

这里孙春苗说得含糊,但田元凯跟胡东一直在详细询问,比如问她为什么拎着她爸的人头扔到前对象家,是不是前对象曾质疑过她跟她爸有染。

虽然这种推测太离谱,但他们还真见过侵犯亲生女儿

的畜生,可谈到这些事,孙春苗情绪很激动,全部否认。

倒是那些嫖客她都一个个记录下来,全都招了,只是有些是外地来出差的,只在车站住了一夜,这案子难办得很。

结果就在孙春苗被抓第四天,她用裤子吊死在了看守所,当时女监里有人笑她是鸡,她跟人打起来,被关了禁闭。

关禁闭的地方是个很狭小的房间,连厕所都没有,更没有可挂东西的地方,除了一张硬板床,就只有一个铁门,门上有不大的栅栏窗户。

她身上是连腰带都没有的监服,只能把裤子脱下来绑铁窗上,档案里有现场照片,虽然照片里人已经解下来了,但绳子的位置和她的姿势都能推断出她是怎么上的吊。

案卷里,田元凯也疑惑她这样都能把自己吊死,要窒息的时候蹬蹬腿,或是直接往后一仰,就能挣脱裤子做成的绳套,可她活活把自己勒死了。

小李看到这里不由叹息:“她是一心求死啊,一个姑娘家居然不怕别人看到……唉!”

许天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孙春苗虽然被父母逼迫做那种事,可从照片看,这姑娘眼里没有一丝媚态,衣服也穿得干净整洁,被同囚的女犯说是鸡,她勃然大怒大打出手。

可她却褪下裤子,只穿着内裤上吊自杀,那扇门打开时,大家都会看到她狼狈的样子。

许天叹口气:“也许她是临死前什么也不在乎了吧。”

能把父母分尸还到处扔,完事回家接着奶孩子,这样的狠人,对自己肯定也够狠。

除了孙春苗案和公路劫匪案,其他案子都一目了然,而这两宗案子都是田元凯主办,中间间隔半年之外。

孙春苗案其实也算结案了,毕竟证据确凿,嫌疑人对罪行也供认不讳,可人还在看守所里,还是调查阶段,就出了事,这案子也成了永远结不了的悬案。

虽然档案都封了,但之前的调查资料都留在了刑侦队。办案人员和看守所的看守也受到牵连,调职的调职,记过的记过,最轻的也得写报告写检讨。

据刘姐说,当时大家也都觉得委屈,那么多人都没看出她有轻生之意。

她被骂是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