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章(1 / 3)

道午和王怜花真的又抛下孩子找地方没羞没耻了吗?

当然不是。

道午对于已经得到了的男人,爱意是会减退的。

减退速度相当快的那种。

才浪完一天一夜的道午,没有这种兴致。

她和王怜花正在逛街巡视产业呢。

道午逛街,王怜花巡视产业。

道午逛街,是为了找一处适合她开店的地方;

王怜花巡视产业,是为了缠着某个吃干抹净不太想认账的人,不被落下。

出门前,两人的具体对话是这样的。

就在那干柴都堆好,就差点火就能烧起来的状况,道午一句:“七天后,我想请表哥到醉仙楼小聚。”

直接就弄来倾盆大雨的,将干柴浇湿、火苗扑灭了。

交缠的两人冷静下来了。

王怜花生气了,只是他即使表现出来了,还摆明了,道午不哄不行的那种。

道午都没有理会,径自地给出了解释:“让李寻欢随意到这里来终究不妥。”

她和王怜花本来就不干净的,不小心被碰到了,那是会出大事的。

将人邀请到著名的酒馆饭店中,光明正大地会面就不同了。

正式、体面,还省事。

人员安排也简单:“到时候,我带着阿飞去赴宴,也让大家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很好,很正经。”

好不好是其次,重点是正经。

尽管在她接下王怜花的邀请,和他孤男寡女的,同住一处的,这种流言根本没法解释。

解释了也没用,总有淫者见淫的人,捂着耳朵我不听我不听的,满脑只有他认为的龌蹉。

虽然这其实是事实。

但是没被抓到现场的道午都是不会承认的,在这之前,关乎她“清白”的戏,全套的她都要认真演完了。

之后,道午就再也不会管那些人信不信了。

爱信不信。

比起自己举证让他们相信,道午更想发展她的实力和事业。

有了实力和事业的,她就有清白了。

“我打算开一间医馆,请级个懂医术的大夫坐堂,我负责制药,闲时跟大夫学学把脉金针的,也算是学一门手艺了。”

名声基础盘的,在李园挽回李寻欢的时候,道午撑着林诗音的壳子的,是做得妥妥的,谁都无可指责了。

要让人重新再接受一个新的林诗音的,就要靠道午接下来自己积攒软实力、硬实力的,给自己正名了。

江湖人的名声,其实就是靠钱和实力堆出来。

李寻欢在江湖名声那么显赫,除了他很能打之外,和他家世不凡、长得帅、家产富裕,能轻松招待许多武林人士,管吃管喝让大伙满意有很大关系。

道午想要给自己正名的,挣钱和攒实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就有了她想要逛街找门面店铺,王怜花厚脸皮找借口跟随的情形了。

其实道午还想开一间酒坊,不过考虑到她曾经用李寻欢做噱头的事情,这计划暂缓的,还是先不刺|激某人了。

小打小闹的刺|激是情趣,真刀真枪的刺|激那是伤害了,这个度,道午还是懂得怎么把握的。

道午是个不差钱的,额……应该说,道午家的王怜花是个不差钱的。

坐在马车中,在旺街上走了一圈后,道午就圈定了一间位置不错,规模颇大的现成大医馆了。

更巧的是,她看中的医馆就是王怜花名下的产业。

这样,事情就妥妥的了,可以打道回府了。

道午这么急切地打道回府是为了哄某个闹别扭的老男人吗?

当然不是,是为了激娃。

为了七天后和李寻欢的聚会。

为了不丢脸的,道午得先给阿飞着小家伙整饬整饬。

她不歧视野孩子。

毕竟孩子各有各天性的,也各有各优点长处,没有必要强摁牛头吃草。

但是,她的徒弟,野归野的,也必须要野得有文化,野的有个性,野的有能力。

关于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方面,阿飞距离让道午看得上眼,还差得远呢。

作为林诗音,一个被牺牲的人,道午是非常鄙视李寻欢的圣父行为没错。

但是如果她不是林诗音,她或许也会和大伙一般,特欣赏这种文武双全、风度翩翩、没脾气、人品好的人。

好人一生平安啊!

李寻欢这种近乎圣人档次的好人,估计早就绝种了,是珍稀动物,得保护。

扯远了。

道午想说的是,对于阿飞,她也打算往她身边最厉害的人方向培养。

而她身边最厉害的人,以前是李寻欢,现在是王怜花。

将阿飞往王怜花方向培养?

算了吧,道午决定还是两者相合选择其中优点来培养吧。

再弄一个王怜花出来,位面估计hold不足。

琴棋书画不能少,经史百家必须有,还有绝世武功。

王怜花本人不差钱,准备这些费用有些高昂的教学用品的,完全没有问题。

他自己的学识能力很好,平时都是贵公子范的,形象特别能打的,总不能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