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1 / 2)

犬齿 特米米 1434 字 7个月前

在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的相关讨论向来都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

总有些人是坚定地不相信爱情的存在的,就像是幼时会坚定不移地相信总会有骑士救出那个被恶龙带走的公主一样天真。

而另外一拨人则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声称那不过是费洛蒙的幻觉,生育的欲-望是人类应当被舍弃的恶劣本性。

在这个年代,我们越发不敢谈起性。

于是,我们也难以谈起爱。

只有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还在热烈地爱着,现在想起来可能是他们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大人。

对那些因为陷入爱河而放弃了学业或者事业上升的大好机会的青年人们,在他们身边的嘲讽,讥笑从未停止过。

自罗密欧与朱丽叶开始,直到现在网络上还在喋喋不休的骂战……

楼谏有时候觉得,似乎他们每个人说的都挺有道理。

但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就是知行合一。

你口头上说的话,和你实际上做的事情,是可以完全不一样的。

就像是哪怕我们知道了所有的正确答案,最后在人生的这张考卷上却还是无法交出一份完美的满分答卷。

人生也不是答卷,这里没有主考官。

在上一次受到的那次血淋淋的教训后,楼谏曾发誓,自己永远都不要再爱上任何人。

爱情并不是人类的必需品,一个人总应当有选择去爱一个人的权利,也有选择不爱一个人的权利。

对他来说,爱情实在是太疼了,所以他不想再要了。

但是,但是……

又有谁能猜到之后?

“哥。”

殷刃凑过来吻着他的唇,动作很轻,像是蝴蝶在啜饮一朵花上面的甜蜜露水。

他的长发松松散落下来,散落铺在楼谏的身上。

楼谏没有挣扎,任由他亲着。

……他们的呼吸渐渐地都乱了。

殷刃用自己的手将他的手压在床上,十根清瘦漂亮的手指交缠在一起,在黑色的床单上扭动出一个欲-望的浅浅螺旋。

“哥,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更爱你。”

殷刃喘息着说,他的眸子里面盈满了水光。

“我比爱我自己,还要更爱你。”

楼谏慢慢扭过头来,用手去摸他手腕上面的那道割痕。

是当初自己离开的时候,殷刃往自己身上割的那一刀。

就算是当时他那样心狠,却还是没有将他哥留下来。

“你为什么,非要喜欢上什么人呢?”

楼谏的眼神虚无了一瞬,声音很轻,也不知道是在问殷刃还是在问自己。

“我总觉得你喜欢上我,是因为雏鸟情结,是因为我当时是你身边唯一对你好的人。”

“你甚至没有看过更多的人,也没有去看看外面的广阔的世界,就如此轻易地,匆匆地决定要爱上你遇

见的第一个人……可是,为什么你每次都是这样呢?()”

为什么就算是死了一次,却还是这样不知悔改。

殷刃笑了笑,他举起他哥的手来,吻他掌心的那道已经愈合的伤口。

——可你当时就在那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当时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也并不是别人,而刚好是你。”

因为再严酷的冬也杀不死埋藏在土里的勃发的生命的芽。

因为我们的身上会永远留着为彼此留下的消不去的疤。

……

这个冬天似乎比之前楼谏所经历的任何一个都要短,在温柔絮念的一句句情话里面急匆匆地就走过了。

在暖气走了一个月之后,他们在公寓里面进行了一次难得的大扫除。

最近春季,感冒病毒猖獗,殷刃将消毒水几l乎喷遍了房间里面的每一个角落。

他新买了一个最新款的紫外线灯,说是能够模仿阳光的紫外线进行杀菌消毒,很自然,很好用。

楼谏却在听了价格后就很明确地认为,不管那灯到底有没有用,殷刃肯定是又给人家去当了次冤大头。

在打扫的时候,dinner连着它的兔笼子一起被他们丢到了阳台上,防止它来碍手碍脚。

等楼谏打扫得差不多了,要想起它来的时候,却看见它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扒拉出来一只有些陈旧的小狗玩偶。

阳光暖融融的,是很透彻明亮的黄色,黑眼圈兔子趴在窝里面将身子拉得老长,挺舒服地在阳光下抖着尾巴。

“小坏蛋,你从哪里找出来的?”

楼谏看着那玩偶有点眼熟,从dinner身边将它捡了起来,拿在手中仔细看了看,心中却轻轻一动。

如果没记错的话,是五年前的那个除夕夜里,他写下来的那封信。

之后便是随意放到了这个玩偶里……

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