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就太不符合常理了。
在这里,首先是他的移动速度。
他的移动速度很慢。试想一下,当林可儿遇到犯罪嫌疑人之后,做了多少事情。
她先是来到了雨果房间,发现雨果不在,又看到了掉在了地上的苹果与刀子。
然后是林可儿找雨果,在屋子里走廊找了一圈。
但到此时还没有结束,林可儿还跟当班的医生反映了这件事。这才跑到了楼下找保安。
林可儿在这一时间段,可谓做了很多事情。但是对方却仅是走到了楼下的侧门。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并没有急于离开。这是不符合犯罪心理了。
而唯一的解释就是对方太自信了。
当然了,在这里‘自信’两个字或许还能讲得通。那么接下来的打保安,停顿醒鼻子,就很难解释了。
从作案手法来看,这应该是一个身手敏捷的高手。毕竟雨果也参军过,而且曾经加入过老虎团特种大队,一般人,绝对不可能那么容易就制服她的。
所以虫子有理由相信,对方是故意留下的dna,但这究竟是为什么,他想不通,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一个训练有素的犯罪分子,故意留下线索,让他们追击,难道仅是在挑衅华夏的军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