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赶尽杀绝】(1 / 2)

穿越之娱乐香江 纪墨白 1668 字 11个月前

两天之后,夏天伤愈出院,基本还和原先一样,龙精虎猛。

林清霞虽然脚伤还未痊愈,但走路已经没有问题了,所以也随夏天一起出了院。

因为发生了之前那件事,林清霞自觉对夏天亏欠不少,所以待他更比之前恭敬几分。

不过夏天面对林清霞却有些心理阴影,跟她站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担心又会有一记撩阴脚踹过来。所以他总是不自觉的距离林清霞两尺开外,唯恐再被她踢到。

见夏天如此,林清霞心中更内疚了。

……

香港,文和集团。

在夏天入主一个月后,陈义信和梁博滔终于共同协作,开始供股计划。

之所以要等一个月,是因为之前夏天对文和集团发出了强制要约收购,有效期是一个月。

强制要约收购,是当收购者手中股份达到一定数额时,强制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要约收购。

强制要约收购,开出的价格通常都比市值要高。这一点是为了保证小股东的利益,使得他们也像大股东一样,拥有高价出让手中股票的机会。

香港证监会规定,收购人手中股票超过三成五时,就必须发出强制要约收购。

夏天先是用人头户,小笔吸纳股票,然后同天转到自己手中,当手上股票超过五成一时,他才发出强制要约收购。

这样一来,就算文家想要反收购,都来不及了。因为市场上已经没有流通的股票,他们想买都买不到了。

而且因为夏天手段保密,所以未造成文和集团股价太大波动。也因此他发出的要约收购,开出的价格只比原价高出一成。

文和集团本来就是实际资产远高于市价,所以即便夏天开出的价格比现时股价高,但对文家人而言,依旧是非常不划算的。所以在强制要约收购期限之内,都没有文家人接受夏天的价格。

强制要约收购失败,不过却并不影响大局。因为夏天手中,早就有了五成一的股票,所以依旧可以独揽文和集团大权。

现在强制要约收购期限已过,陈义信和梁博滔马上开始“配股”。

所谓配股又称“供股”,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公司股东供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股东可以接受配股,也可以不接受配股。

接受配股,就要花钱购买这批股票;如果不接受,那么就要坐视自己的股权被摊薄。

因此“供股集资”其实就是一个比谁更有钱的賭搏游戏。谁手上的钱多,谁就能够一直玩下去。反之,如果没钱,就要离桌退场。而之前押下去的筹码,则全都归赢家所有。

夏天现在手中拥有数十亿港币资产,远比文家多得多,所以玩“配股”游戏,文家一定输得很惨。

……

一般来说,内地股市配股比例不能超过三成。也就是说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能超过原有股票数目的三成。

不过香港股市却没有这种要求,因为可以大比例供股。一倍、两倍、五倍,甚至十倍都没有问题。

原文和集团总共发行十六亿股股票,每股六毛钱,市值九亿六千万港币。

夏天这次推出的配股计划,是要以五毛钱价格供三十二亿股股票,预计筹资十六亿港币,用于收购物业,发展公司。

听到这一配股计划,文天和、文人和登时脸色就变了。

他们没想到夏天光拿走文和集团的控股权还不够,还要赶尽杀绝,将他们彻底逐出文和集团。

“好狠的心哪!”文天和郁闷的几乎要吐血。

他们手中现在拥有四成七的股份,如果要避免自己的股份被摊薄,他们就需要支付七点五亿港币。

这么多钱,远远超出他们的家产。

这几年,虽然他们从文和集团掏了不少资产,但是顶多也就两亿多身家而已。如何能支付得起这么大笔钱!而且即便这次支付得起,夏天只要多供几次股,就能把文家兄弟的血吸干。

但是如果支付不起的话,他们的股权就会被摊薄,迟早也会被赶出文和集团。而且供股集资,股价一定会走低,就算他们想抛售股票,也一样损失惨重。

所以这几乎就是一个两难的死局,横也是死,竖也是死,根本没有解决的办法。

“大哥,真的没有解决之道么?”文人和问大哥道。

之前他们兄弟俩为争公司股权,经常闹得面红耳赤。

不过自从夏天将公司夺过去之后,大难临头,兄弟俩才终于尽释前嫌,开始团结起来了。

可惜,要是他们兄弟之前就一直团结的话,又哪会给夏天可乘之机呢。

“没有。我们去哪弄七亿五千万港币?!”文天和摇摇头道。

他也想反击,将公司夺回来。但手上没有钱,他又能如何?!

“我们没有七亿五千万港币,夏天难道就有八亿一千万港币么?”文人和不甘心的说道,他不相信自己驰骋商场几十年,竟然还没有一个毛头小子有钱。

“对呀!”文天和一听,眼睛一亮道。

夏天之前收购文和集团,就已经动用了六亿港币。这次供股,又要八亿港币。

他就算再能赚钱都好,也不可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