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住(2 / 2)

他特意学过的,中原人管这个叫闺房之乐。

一转头却看到易鸣鸢把自己缩在绒毯中,宽大的床榻生生被她抛弃了大半,只占据一个小小的角落,满脸魂不守舍的样子。

婚帐是他特意嘱咐过要提前熏香和烧炭的,只留了个隐秘的口子透风,不应该啊?

“我看看你腿上的伤好了没有。”厚毯阻拦不了程枭,他挑开蚕蛹似的绒毛,手掌穿过去精准握住易鸣鸢的大腿,直往她的腿根而去。

天可怜见,他这忧心对方伤势的行为,落在担惊受怕的人眼中,就成了猴急万分,要即刻拉着伤势未愈的人行房,是十足的禽兽之举。

“别,不行,今天放过我好不好……”易鸣鸢不住后退,躲开往自己腿缝里钻的手指,企图打个商量。

程枭闻言撤了动作,好笑道:“今天让我放过你,那明天呢,明天你再求我放过你,伤口捂到流黄水怎么办?”

易鸣鸢把自己埋在角落,言之凿凿的说:“我自己擦了药,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真的。”

她所言非虚,腿伤本就不深,从中原带来的跌打损伤药并非凡品,三日过去已然没什么大碍了,等上面的痂脱落,皮肤便能恢复光洁。

“那好。”程枭敞着外袍作势往床上坐去,他把人从茧房里挖出来,把瓷瓶放到她手中,慢悠悠的哄,“换你给我涂药。”

易鸣鸢正色盯着他为了抢夺自己而弄出的伤,八道明显的爪痕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已经开始发白,甚至产生皮肉外翻的趋势。

除此之外,程枭的背部和腰部还有两处擦伤,泛着令人胆颤的青紫色。

“如果我弄疼了你,一定要跟我说。”

不可否认程枭确实为她做了很多,服休单于力能震虎,和他对打稍有不慎就会丧命,可是自己与他相识不过三五日,意乱情迷下突生的爱慕怎么可能长久,恐怕不久以后程枭就会认识到娶她是多么不值得的一件事。

等到他腻了自己,就是离开的最佳时机。

想来这个过程也不会太久。

程枭转过身来,深邃的眉眼因为笑意而变弯,他用手牢牢环着易鸣鸢的上半身,把人拉过来在额头虔诚地印了一记,“不疼,你的手比刚冒芽的火绒草还要轻。”

随着他的声音离开头顶,易鸣鸢也咂摸出一点温馨的质味来,男人的目光炽热直白,看她就像在看一件稀世珍宝。

她自认没有让人一见钟情的本领,程枭越是这样,她的心情就越复杂。

“我有东西给你看。”程枭翻箱倒柜,在一个难以发现的盒子中掏出一缕发丝,再挥起小刀割下自己的一缕卷发,将二者用不知从那里找到的红绳系紧。

易鸣鸢迟疑的眨眨眼,“你这是在……结发?”

当日程枭取走她的发丝,说的明明是用以入画,而不是作此用途,除非他从那时起就开始打自己主意了!

程枭握着她的手念了一句话,又是听不懂的语调,做完这一切后把头发重新藏了起来,对她说:“对,前几年去了一趟中原,听那里的人说的,成亲得结发,这样两个人就会情难自拔地爱上对方。”

易鸣鸢想说前半句没错,可后半句不知他是哪里听来的误传,如果结发就能让两个人相爱,那这世上就没有男男女女为所谓情爱而落泪了。

她没有注意到程枭重音的“前几年”三字,点了点头只当默认他这一误解。

“等你熟悉了转日阙,咱们俩生几个崽子玩,最好像你一点,漂亮。”程枭沉浸在自己的畅想中,把人揽过来喃喃自语。

殊不知怀里的人立马瞪大了双眼,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