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这么亮了起来,把包往肩上一扔,快步跑来。 ......更像是等主人来接的小狗了,看到主人那一刻浑身上下都透出万分的喜悦,晃着尾巴就冲过来。 ——其实从随染入队那刻起,自己每一次主动找他,他都是这个情绪与模样。 只是那时自己有爱人,到后来爱人逝去被悲伤情绪笼罩,自己一直都没有在意过。 现在回想起来,这只小狗在无人知晓之处,真的默默爱了自己好久。 ......也不完全是默默。 自己因为悲痛而寻死,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深渊,也是他固执又顽强的把自己拽了回来。 哪怕这份爱不敢言明,哪怕对自己的好与关怀不停碰壁,哪怕默认了付出不会有回报,他也从来没有放弃过。 而是尽着他的全力,把自己碎裂的心脏,一点又一点,一片接一片,拾起来、拼好,再捂热。 ——他成功了。 他把自己救回了这人世间。 从此尘寰寒暑,流年可期。 看着越来越近的随染,沈时星唇角扬起了弧度,眸底一片温柔。 随染拉开了副驾驶的门,“诶?”了一声。 但他看到了后面有车,便迅速拿起了副驾驶上的东西,自己先坐了进来。 “怎么就你一个,花k呢?” 随染好奇。 沈时星:“他说不当电灯泡,就和朋友吃饭去了。” 随染表情一顿。 不等他反应前半句的意思,沈时星就道:“那个是给你的,Frank去尔湾办事,把我放在一家陶器店,我就做了这个。” 随染低下头,一愣。 是那种Q版小狗,不对,看起来......像是自己多了对小狗耳朵和尾巴的Q版。 可爱又逼真,还很传神。 “小狗。” 耳边突然传来沈时星含着笑意的声音:“你想试试么?” 隐隐有了预感,随染的心脏剧烈跳动了起来。 他抬起头,张了张嘴,半晌才道:“什么?” 沈时星弯起眼,补全了那句话:“你想试试......和哥哥谈恋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