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明月和公孙壶是兄妹,在一次失忆后他们逐渐拥有了感情,最后在远离世俗的秘境中诞下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也便是公孙谌。
两年后,公孙明月突然恢复记忆,骤知此事的她发疯了,险些亲手掐死了公孙谌。公孙壶无法,给小小的孩童佩戴上了公孙家的配印,随后送回了公孙家,自行带着公孙明月远去。
但是时隔二十余年,在公孙谌即将突破的大典上,公孙壶回来了。陷入癫狂的他亲手戳破了此事,踏上了后尘——他欲杀了公孙谌。
因为公孙明月死了。
是自.杀。
她的自杀唤醒了公孙壶的记忆,同时也让他被悔恨与憎恶的情绪控制,只把一切罪责都推给公孙谌。
那时的公孙谌正在突破的紧要关头,公孙壶的言行让他圆润的心境出现破绽,最终在父子相争中,心魔控制着他杀死了亲生父亲。近.亲.相.奸,心魔附身,弑父,种种行为让公孙谌身败名裂,也在当即被公孙家除名。
颜如玉在看到那章文字的窒息,想必都比不得主角的万分之一。
他想做些什么。
他在那天打赏了网站的最高金额,把自己半个月的生活费给砸进去了,然后留言希望作者对公孙谌好一点。
作者说好。
然后下一章公孙谌就遇到了奇遇与美人。
这很不错。
只是没等颜如玉高兴两天,美人是蛇蝎美杜莎,奇遇是掺和着毒的美酒。
他数不清公孙谌到底遇到了多少苦难。
他试图做些什么,可是书中公孙谌每一次短暂的美好后就是更深层的苦难与背叛。
颜如玉眼睁睁看着公孙谌从还带点温情的守序善良直接崩坏到混乱邪恶,再也回不了头。气得那几天他连灌小啤酒,惊得室友以为他失恋了。
颜如玉哀怨地想到,要是失恋那就好解决了。
他又不能把刀架在作者脖子上!
作者你是真的恨他啊!
颜如玉只要回忆起剧情就头疼,再想想还供在他噩梦里的大佬就更头疼。
这喜欢是喜欢,可喜欢也不能活命,尤其是这位黑化的主在彻底碾碎了乱葬岗所有的白骨后,似乎把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了,每夜入梦都会感觉到一股幽幽的视线落在他身上。
头皮常常发麻,但是又得睡。
命苦。
他边焦虑边看完手里的大部头,顺带啃完了侍从塞给他的零嘴,并被熟悉的年迈藏经人再一次数落不要在藏书阁内吃东西。
颜如玉:阿萍做的零嘴真好吃,就是有点咸。希望下一次能做点甜的。
第不知道多少次被年迈藏经人给赶出来,站在门口的颜如玉直接与颜竹对上眼。颜竹那张精致的脸蛋在看到颜如玉嘴角的零嘴碎屑,脸色扭曲了一瞬。
作者有话要说:我以为我写清楚了,看来没有。
修删了一句话。
这里的“喜欢”,很显然是在看时对一个“人物”的喜欢,不是爱情的喜欢。
主角是个正常人(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