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
过好一会,可能是确认同伴们都看完了,他才开口说话:“这篇文章,不适合杂志连载。”
说不失望,那是假的。
虽然这些作品都是金手指生成的,但内里女主的所作所有,全是黎觉予本人的主观意愿,否认作品的价值不亚于否认作者本人。
她遗憾地转头看向毕奇,想对她表示打扰的歉意,却没想到对方的表情依旧笑意吟吟,似乎一切还有转机?
“约翰,你可别用你欺负普通女孩那招,去逗弄一位作者噢。”
“哈哈哈哈居然被你发现了。”
餐桌上主导决定的男人叫做约翰,应该也是小众文学杂志的主要资助者吧,意大利人。
被毕奇戳破恶趣味后,他装模做样的严肃表情,宛如泄气气球一样快速消退,转而露出善意微笑:“因为她是传体格式的,战后已经很少见到这种体裁了,不适合杂志刊登。”
“不过你也找到,我们小众文学资助之所以存在,就是为帮助作者创造各种体裁的文学,虽然不能连载,却是可以直接出版的。”
“只不过数目不会很多…”
约翰先生还没说完,黎觉予便双目放光地立刻抢答了:“我愿意!”
“冷静点,小女孩…”
黎觉予坐在街边咖啡座旁,浑身暖和得像坐在火炉里一样。
不过,光是出版商愿意接纳稿子还不行。毕奇体贴又经验十足地解释:“在巴黎,教人接受一份稿子,是十分容易的事情,最难的是——等待。等稿子审核、等稿子出版印刷,再等成书送到当地…有时候,一等就是一辈子。”
似乎很夸张,却又是事实。
很多文人的精力,都耗在等待出版商回复上,从而一蹶不振。但对于事业众多的黎觉予来说,等待不是难事,而且她还有个优点,就是没有文人不为金钱折腰的骨气。
“我能看得出来,约翰先生不是对年轻思想视而不见的人,他能看到我们心中满溢而出的期待和希望,将稿子交予给他,绝对没有错。”
毕奇:“…”约翰:“哈哈哈哈哈!我对你这人很满意,坐下喝一杯?要来根雪茄吗?”
雪茄就不必了,不过能得到入座的机会,有利于一会儿黎觉予的话题发展。
她观察大家讨论稿件的进度差不多了,状似无意地提问,说:“其实我这稿子还差一个章节,正纠结要不要让女主去美国纽约。”
这是黎觉予清醒后最困扰的问题——要去纽约面试,还是给公主化妆?
其实这两件事可以同时进行,但黎觉予的精力就一份,她决定还是有所取舍比较好。
“当然去啊,为什么不?”约翰露出稍稍吃惊的表情:“那可是大都会啊!
“可是…打个比方,女主有放心不下的事业,还有她的母亲,她的朋友…”黎觉予话音刚落,就发现周围人目光都盯着自己,顿时没有敢继续说了。
不然就显得自己太激动,太奇怪了。
圆桌稍稍安静两秒,陷入尴尬的氛围,似乎所有人都在沉吟些什么。
最后打破沉默的,不是社交老油条黎觉予,反而是从讨论剧情就没怎么说话的毕奇小姐,她指着稿件中的“She”,说:“这就得回归你创作文章的初心了,女主为什么选择歌剧?”
…为什么选择歌剧?
闭上眼,物部家格局就会出现在黎觉予面前,那些已经消失的人,化作零星回忆留存。地震后就一直故意遗忘过去的黎觉予,终于想起了——自己最开始使用金手指的初衷,就是想要实现梦想的。
选择英国等同于服从现实,那她岂不是和上辈子一样,继续与贵妇们周旋?
思考大概只持续了2秒,再抬起头来时,黎觉予语气坚定:“我知道了。接下来的章节,我大概知道怎么写了。”
毕奇深深看了她一眼,“知道就好。”
等人走后,约翰奇怪附耳询问毕奇:“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巴黎梦》的女主,就是黎觉予作家本人啊?她那个问题,实在是太奇怪了…”
“也许是。”
“也许不是。”
毕奇轻抿一口咖啡,什么肯定、质疑的话都没说。约翰:“哈哈哈哈哈!我对你这人很满意,坐下喝一杯?要来根雪茄吗?”
雪茄就不必了,不过能得到入座的机会,有利于一会儿黎觉予的话题发展。
她观察大家讨论稿件的进度差不多了,状似无意地提问,说:“其实我这稿子还差一个章节,正纠结要不要让女主去美国纽约。”
这是黎觉予清醒后最困扰的问题——要去纽约面试,还是给公主化妆?
其实这两件事可以同时进行,但黎觉予的精力就一份,她决定还是有所取舍比较好。
“当然去啊,为什么不?”约翰露出稍稍吃惊的表情:“那可是大都会啊!
“可是…打个比方,女主有放心不下的事业,还有她的母亲,她的朋友…”黎觉予话音刚落,就发现周围人目光都盯着自己,顿时没有敢继续说了。
不然就显得自己太激动,太奇怪了。
圆桌稍稍安静两秒,陷入尴尬的氛围,似乎所有人都在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