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是他们一家子,全走了?”
密林深处,有残垣断壁,似乎以前此地还是一个佛寺,名曰兰若。
虽是密林深处,但依旧是有曲径通幽,可供车马之行。
因为,这残垣断壁中,有马匹数十正在吃豆料。
马背上挂有弓,有箭,更有刀枪。
离马不远处有火,火上有锅,锅里有肉,旁边有用刀插着肉撕咬的汉子。
一边撕咬,一边传着手中羊皮袋子,时不时灌一口其中的酒。
这些汉子都有一个特点,高大壮硕,满头满脸乱糟糟的须发,让他们看上去粗豪彪悍。
问话的,是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人。
他正用刀插着肉,那肉炖的不够烂呼,但刀疤好像就喜欢这种,吃起来有嚼劲。
一边嚼一边问,说话时有点含湖,但是他说话时,城里来报信的那人腿有些发软。
这是北方的马贼,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他之所以成为报信的,就是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在自己面前,将另一个人一刀一刀的剁成碎块。
然后,他才被吓得答应当这些马贼的奸细。
“确实走了,全家都走光了!”
面对刀疤马贼的询问,报信人颤抖着回答。
在火堆旁,一头花白发有点显老的人,轻轻往火堆里搭了几根柴,然后才说道:“老大,用得着这么慎重吗?”
刀疤脸没抬头,勐的撕咬下一口肉后,声音有些含湖的说道:
“入城打探时,我发现……懂马事骑兵的,怕是全城人,就只有那么一家了吧!
那日进城卖马,整个县城大半天就没一个人意识到那匹马其实伤的并不重,修修蹄安上马掌便是一匹好马。
都在可惜这么好的一匹北方马坏了蹄子就只能杀了吃肉,而我要的价又高,杀了吃肉回不了本。
所以那匹马一直就没能卖出去。
我本来以为整个县城没有一个是懂马的,不懂马也就不懂得骑兵的恐怖。
到时候,我们三十余人骑快马在突然间冲击一个县城,应当是手拿把掐,而且伤亡不大。
但没想到,终究还是有能人的。
在明知道马蹄裂开,卖的价格杀马吃肉其实赚不回本,那老汉依旧不假思索的把马给拿下。
很显然,他知道那马蹄子裂的程度对马并没有危害,修修蹄子就好。
果然,后来我留下的人亲眼看到他去了铁匠铺,定做了马蹄铁。
这已经很明显了,他就是个懂马的!
再后来,我又打探了一下,一打听就吓了一跳。
那家子人都不简单啊!
以前那家人有个年轻的,二十郎当岁,曾是县衙民壮的都头,本事大的很。
据说斩妖杀鬼都不在话下,而且还懂马事,这家子人绝对是懂兵事的。
老子正琢磨着,这家子人懂骑兵,而且是个知兵事,这样的人对咱们拿下整个县城,绝对是个绊脚的门槛。
昨晚老子还想着,找个什么法子在攻打现场前想法子除掉这一家子人。
免得跟衙门兵马对上时出乱子。
却没想到,这家子居然又远行去玩……”
刀疤脸正在琢磨,是不是太巧了些?
但是,那个头发有些花白显老相的马贼却没想那么多:“就算这家子没有远行,面对咱们几十骑兵,也掀不出什么风浪来。
老大,时机已到,是不是可以发兵了!
早点拿下县城,我对县城里那些有钱人早就垂涎三尺了!”
刀疤脸马贼眼中神情似乎突然有了些阴森:“老二,你好像很急呀!
往日不这样,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们兄弟三十余人,办事砸窑之前,老二有何曾有过如此猴急的时候。
作为山贼土匪强盗,聚义时规矩都要记熟,当然最后能在刀光剑影为非作歹中活下来的,最重要的是有一副好眼力。
刀疤脸马贼在这一点上,还是非常自信的。
所以,他看到了老二的反常!
老二捋了捋自己花白的头发,理直气壮的说:“咱们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儿,赶紧把这事办完,把尾数给收上好回北方。
南方闷热,不爽利!
况且南方湿气重,咱们的马和人,都受不了!
都耗了多少茶砖给马调理肠胃了!”
这话说到其余弟兄心里了,他们武艺在身,身体强健尚且有些水土不服。
但是马不行啊!
如果没有北方带来的土,跟茶叶一起煮出来的水给马喝上,怕是这马早有一半就拉稀拉死了。
所以,在这年月,北人非必要不南下!
所以老二的话,基本上说到其余马贼的心坎里去了,也让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