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1 / 4)

Q市, 深山 闪电划破夜空,照亮绵延山脉。随后惊雷落下,山脉被拦腰切断。 狂风暴雨裹挟着泥土、石头、大树坠落山谷, 自上而下崩塌的半壁山在山谷中发出连天响声。 谷下那个微弱的叫喊声自然也被这突然降下的天灾尽数倾吞。 看着滚滚而下的泥石流,胡向杰满脸绝望,他今天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他闭上眼,希望泥石流盖住他的时候能让他死得快点, 不要太痛苦。 泥水很快飞溅到他脸上, 胡向杰连呼吸都停了。却也是这时, 他感觉身子一轻,似乎有人抓着他肩膀在飞一般。 “原来死后灵魂真能升天啊,飞起来怪轻怪舒服的。” “我一点都没感觉到死亡的痛苦,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但还是很可惜, 我还这么年轻就死了,唉……” 胡向杰自言自语地碎碎念,想趁自己还有意识的时候多说会儿话,怕后面连说话的机会都没了。 也不知道下辈子还能不能投胎成人。 “睁眼。” 念头刚升起,胡向杰就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往下降了,似乎还落了地上。他脚没踩稳,下意识往旁边踉跄了下, 是有一只手抓着他才让他站稳的。 胡向杰正想礼貌的道谢, 就先听到了手边传来的声音, 是一种不容拒绝的命令式口吻。 “啊?”胡向杰有点懵, “这么快就要投胎了吗?” 说完他就下意识睁开了眼, 然后……看到了一个古人。 胡向杰哀嚎一声, “我果然是死了。” “大人, 我下辈子能投个什么胎啊, 我虽然英年早逝,但没做过什么坏事。” “聒噪,”胡向杰看到的古人有些嫌弃他,“你没死。” “先把你的脑子找回来再说话。” 依旧是命令般的语气,却让胡向杰惊喜不已。 他立马在原地蹦跶了两下,又开始检查自己的手脚,发现都还是他自己的,原装有温度,甚至一点伤都没受。 借着闪电的微光,胡向杰发现他站在一座高山山崖边,底下正是方才泥石流滑坡覆盖的地方。胡向杰吓了一跳,双脚自己绊了自己一下,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胡向杰大口大口喘了两口气,这才想起什么似的,把自己背包拿到身前,从背包里翻出了个手电筒。 他打开手电筒对着后面照了下,看到那个救他的古人还在,突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这会儿脑子已经重新上线,知道自己不是死了,而是在被泥石流埋住之前被人救了。 胡向杰把背包放一边,抹了把脸,撑着自己还有些软的腿站起来,走到古人面前鞠躬,“谢谢恩人救我狗命。” 古人,也就是萧慎行,见面前这个打扮怪异的人回了神,直接开口询问,“这是哪儿?” 深更半夜,荒山野岭,一个穿着古代盔甲,连头上都束着冠的古代打扮的人问你这是哪儿,这场面怎么看都诡异的很。 但因为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胡向杰觉得对方就算是鬼,或者是被雷从棺材里劈出来的粽子他也不怕。 “这是Q市的秦山山脉,我是来登山的驴友,但白天山里刮风起了大雾,我不小心跟队友走散了。” “原本是在山谷下面找了个地方,准备露营一晚休息好了明天继续去找人的。结果没想到半夜开始打雷下雨,还倒霉的遇上泥石流了,差点交待在下面。幸好恩人你突然出现救了我。” 这人嘴里许多话萧慎行都听不懂,他最在意的也只有秦山山脉这几个字。 他在大梁境内从未听过有一处叫秦山山脉的地方。 他猜,这已经不是大梁了。 如果不是大梁,那会是哪儿?会不会有可能是那人口中的未来,二十一世纪。 以前有个小笨蛋,明明是一杯倒的酒量,偏却格外爱折腾酒。不是今儿酿什么果子酒,就是明儿要做花酿。 还总爱在休沐的时候拉着他一起喝。 喝醉了就是一箩筐的胡话,念叨着自己从另一个世界而来。那个世界有许多萧慎行连想都无法想象的东西。 能装着人在天上飞的大鸟,不用人力畜力就能跑的车子,相隔千里也能通话的器具。那个世界还人人平等,人人都能吃饱穿暖。没有皇帝,没有世家,不分三六九等,不用见官就下跪。 小笨蛋最讨厌动不动就要跪下请安谢恩这种事了。为了不跪断腿,还找人做了护膝,软绵绵的,绑在膝盖上用。 也给他送过,但他从小习武,皮糙肉厚,跪跪石板地并无甚痛感。 大约是对他过于信任,每次喝酒都找他,也差不多把自己所有家底都说给了他听,萧慎行便听了许多那个未来世界的事。 他也知道小笨蛋心心念念要完成什么任务,一心想着回未来的家,是迟早都要走的。 就是没想到会那么快,也那么突然,连让他道个别的机会都不曾有。 萧慎行看见他救下的这人掏出一个方块,弄亮后念叨着这手机怎么没信号的话,萧慎行觉得自己或许猜对了。 他被那道破空而出的雷劈到了另一个世界。 若这儿真是小笨蛋的家乡就好了,萧慎行想留在此处寻一寻他。 被雷劈来之前他已将外敌击溃驱逐,边境至少能得几十年的安稳。新帝羽翼已丰,也有治国之能,大梁国泰民安,他这般也算功成身退。 “恩人,我手机没信号,暂时联系不上人,只有等天亮后再想办法通知救援队了。” 然后对着萧慎行身上的铠甲咽了咽口水,“这一身战甲做得可真气派,恩人你穿着实在太威武了,活脱脱战神的模样。” 胡向杰还闻到了一股冰凉的血腥气,似乎就是从这铠甲上传出来的。 再仔细看,他恩人身上可不止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