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ip是真赚钱,原创的也一样(2 / 2)

一套,749美金的售价,不到2个月卖出300多万条,直接创造45亿美元的净利润。是的,净利润,光卖衣服,迪斯尼就赚钱了,都不用计算那点票房。

与迪斯尼这种儿童之王割起钱包来对比起来,照明娱乐显然还有一段路要走。

而跟狮门、幕宝这种传统的大部分精力还在死磕小众题材的制片厂比起来,那照明娱乐都已经算得上是他们渴望的高度。

不过,角色经济怎么说呢,也挺魔幻的,有的人费尽心思开发,讨不到好,比如好莱坞也出现过一大堆的高投入低产出的ip项目,连迪斯尼出产的动画也有这样的例子(《四眼天鸡》、《泰山》),有的人随手一搞,就是金矿,比如《冰川时代》的松鼠、《神偷奶爸》的小黄人。

而只要它火起来了,成了爆款,那就不一般了。

因为ip是死的,不像巨星那样会被更新换代,也不像导演、编剧这样的创作者突然找不到搞影视的感觉。

换句话说,它能最大程度的保留那一时出现的灵感,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一代又一代的观众记住,只要它有那样的生命力。

它的迭代性是平滑的,也能顽强的适应不停变化的审美潮流。

像蝙蝠侠,拍了一版又一版,可喜欢它的人依旧很多,它可以换演员、换导演、换编剧等一切的制作团队来顺应观众的口味,只要它在,那就一直有盈利的可能。

而且不管怎么变,只要版权握住,照样能从各个媒介那里分钱。

观众总是有精神上的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