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章(2 / 3)

凡尔赛野玫瑰 米迦乐 1987 字 10个月前

斯不用担心说服她的问题;但菲利普能“成为”路易吗?另一个菲利普不会发现哥哥的异常之处吗?奥地利安娜是什么态度?难道做母亲的可以舍得长在身边的那个孩子被换成另一个从来没有在她身边待过一天的孩子吗?

她想象一下要是小路易和小菲利普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会怎么处理。好像没法比较,她没有亲手养育过孩子,只是每天逗弄他们玩一会儿,算不上有什么母子感情。所以她即使离开孩子们,也没有什么舍不得,路易想拿孩子们来要挟她,根本没有效果——等一下!如果菲利普换掉了路易,这两个孩子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会怎么对待孩子们?

她惊慌起来。

*

当天晚上,她在睡梦中流血了。

觉得身下黏黏糊糊的,摸了摸,好像是血。半夜起床,要女仆换了床单,烧水洗澡,换了干净的睡裙。

*

几天后,埃尔维拉侯爵的汇款到了。

阿德里安带人出去了半天,去一些商店结了账,回来后给她看了账本,还很得意的说:“我现在知道为什么要记账了,这样很好。噢,父亲问我是不是想跟你结婚,我想,我应该先向你求婚。”

他有点羞涩的拿出来一只首饰盒,似乎拿不定主意是不是现在就打开,犹豫了一会儿,才打开首饰盒,里面是一条精致的绿宝石项链,配一对同款的绿宝石耳坠,一条绿宝石手链。

“你的首饰都没带出来,我想,一位伯爵夫人不能什么首饰都没有。”他笨拙的先为她戴上手链,又为她戴上项链。

在她耳边低声说:“我是不是该问问你,你想跟我结婚吗?我想尽办法带你走,我很想跟你在一起,跟你结婚,将来会怎么样我说不好,但现在,我只想要你。你呢?”

他的个子不算高,也就只比她高大半个头,他紧紧拥抱着她,吻她额头、脸庞,小心翼翼的吻她的唇。“你现在能回答我吗?”

她没说话。

他心里渐渐浮上一丝痛楚,“还是说,我必须等到你爱上我才行?我以为你爱我,你说过爱我的。”

“我没说过。”

“不,你说过。”

“我说过吗?我不记得了,那就是没说过。”

“你说过。”他气得眼圈都红了,“我可能还是个男孩,在你看来,我可能比不上法兰西国王,也比不上泰特斯兰伯爵,但我会永远爱你,这样还不够吗?”

她闷闷的说:“我不知道这样够不够。别说什么爱,没劲。好吧,我可以和你结婚,毕竟,和谁结婚都差不多。”

阿德里安居然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她用不着怎么说服就同意了。

他喜出望外,“哎呀!我之前给你的戒指呢?可惜你没有带出来。那是我的母亲留给我的,她从来没有见过她的母亲,但我的外祖母留了一些首饰给她。”

他小心的拂了一下她的鬓发,“阿比,我们在圣保罗大教堂结婚吧,我问过了,明天就可以去结婚。”

这小子还挺心急的。

所以他今天不仅仅是去结账了,还顺便问了结婚的事情?嗐,谁说未成年就不会做事呢?至少阿德里安除了熊孩子的那点臭脾气之外,别的事情都做的非常认真有条理。也可见侯爵父亲对他的教导真的是相当不错。

*

这个时代一般人结婚没有什么必须得穿婚纱的讲究,也不讲究非得穿白色婚纱,可以说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结婚仪式也相对简单的多,亲朋好友去教堂围观一下结婚仪式就行了,有钱人家招待一顿吃喝,没钱人家婚礼之后就各回各家,婚礼的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计。

德拉米拉伯爵在伦敦也不认识什么人,就连亲朋好友都没有,便准备第二天在教堂门口随便找个人当证婚人。

阿德里安为阿比盖尔挑了一条嫩黄色的新裙子做结婚礼服。

买了一对朴素的黄金戒指做婚戒。

兴奋得睡不着,非得拉着阿比盖尔说话,声称可以一直说到天亮。

但其实没到午夜他就睡着了。

*

他容貌俊美,可以说是个美少年,五官清秀,组合起来就是一个过于美貌的男孩。金棕色的头发,不是法兰西式的波浪长发,大概因为在修道院的缘故,头发剪到齐耳。男人留齐耳发很少会好看,但大概是因为年轻,又漂亮,齐耳中长发反而为他平添了一分纤秀。

是个很好看的男孩。

她伸手轻轻按了一下他脸庞。

一个小窝窝。

德拉米拉伯爵夫妇一直分床睡,这小子在性方面可以说还没开窍,每次吻他,他总会面红耳赤好半天。

可能有点太纯情了。

征服这样的男孩有什么成就感呢?其实一点也不难,这个年龄的男孩正处在从男孩到男人的过渡阶段,家庭富裕父亲宠爱,本来就不应该成为狂信徒,如果他被宗教洗脑了,对他进行反向洗脑就好了。

人类是善于享受的,为了享乐,发明了无数娱乐,无数工具,目的都是更好的为人类服务。年轻男孩谈不上“阅尽世事”,甚至都还没有尝试过世间所有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人,诱惑起来根本没有什么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