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男人忙里忙外。
人清醒了,她发现这男人生得可真好看,就算脸上有道疤也完全不影响他的好相貌。
他留着寸头,小麦般的健康肤色,双眼深沉如潭,鼻如斧刻,紧抿的薄唇透着说不出的坚毅,整个人看着有种果敢杀伐般的气质。
这是八年军营生涯里锤练出来的,普通人无法触及。
而且他心地也好,牛牛跟萌萌是他收养的,听说是战友的孩子。
在这本书中,作者对他的描写只有几段,加上原本的剧情被顾柳莺那个穿书者打乱,上一世书中对他交待就是带着三个孩子去了南城,别的一概没有再提。
不过经历过一世的顾谨谣,知道的远远要比书中写的详细。
她知道纪邵北今年二十五了,刚退伍两个月,是纪小安他爷爷当年从外面捡回来的孩子。
在那个饥荒年代,养不活了,丢出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纪邵北在大杨村长大,不光给纪家两位老人送终,入伍后也常年补贴身患咳疾独自带孩子的哥哥。
前不久哥哥久病不愈去世,又一份申请打上去,要退伍回家照顾侄子。
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顾谨谣觉得,比男主角陆榛好多了。
作者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放着好人不立,立糟糠。
正愣神的时候,男人冷不丁问了一句,“看什么?”
顾谨谣咧嘴一笑,“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