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数,竟然有上万美元。
菲什·穆尼说:“拿着这些钱,换一身衣服,我很不喜欢你身上的香水味。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我再给你十万。”
隋峰将钱收好,爽快地说:“詹姆斯·戈登死定了。”
说完,隋峰便起身离开。
无人可见的粉红色大猫就漂浮在隋峰的身旁,警惕着酒吧的所有人。
不过直到隋峰离开这家酒吧,也没人对他出手。
酒吧大门徐徐关上,布奇这才凑到菲什·穆尼的耳边提醒说:“boss,他身上穿的是妮娜的衣服。”
妮娜,就是那个旅馆的前台。
菲什·穆尼冷漠地说:“我知道,我最讨厌就是妮娜的香水味。”
“那为什么……”
布奇有点想不明白,以菲什·穆尼的性格,应该早就将隋峰抓起来送去屠宰场才对。
菲什·穆尼解释说:“他杀了我的人,炸了我的旅馆,还敢主动出现在我面前,你说是谁给他的胆量?”
布奇皱了皱眉头,问道:“你的意思是,他背后有人?那会是谁?”
“不知道,所以我没让你动手。既然他想玩,就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哥谭警局是法尔科内的狗,我们安静看戏就行了。”
布奇点头表示明白,又对菲什·穆尼说:“如果他不敢杀詹姆斯·戈登呢?”
菲什·穆尼不屑地说:“那他就是个废物,绑块石头沉河就行了。”
————
离开酒吧,隋峰站在对街的角落,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又抬头看了看对面的酒吧,最终叹息一声:“做坏人真他妈难啊。”
他不是聪明人,所以忘了身上的衣服来自菲什·穆尼的手下。但隋峰也没有笨到家,菲什·穆尼的一句话隋峰琢磨半天终于反应过来。
菲什·穆尼是随口说这么一句,还是故意威胁自己?接下来会不会马上派人追杀自己?
想来想去没有答案,所以隋峰索性举起右手,做了个点赞的手势,然后大拇指狠狠地按下。
火光瞬间冲破了酒吧的大门,剧烈的爆炸将整个酒吧化为火海,就连附近百米的商铺都被震碎了玻璃。
不管菲什·穆尼怎么想的,杀了她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