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谁是内鬼(1 / 2)

你有种就杀了我 听日 1366 字 10个月前

仇断,是辉耀特色法律体系一个很特殊的标志,也是法律对‘强者’的巨大让步,它允许强者拥有一定的报复权。

犯罪者受到处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哪怕是强大的唤醒者,在法律上也是没有免责权,该杀就杀,该囚就囚。但还有一种情况:犯罪者的亲人朋友是强者。

不一样的人文社会,自然会孕育不一样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潮流。地球的犯罪者亲属自然极少会出现过激的报复行为,因为个体的力量是远远比不上集体,而且个体与个体之间也没太大差距。

但辉耀不一样,强大唤醒者可以碾压普通人,强者的生存能力也极其出众。历史上就曾经出现过冤假错案,导致犯人亲属一怒之下将所有涉案人员全部偷袭致死,包括诬陷的贵族和裁决的官员,并且一直逍遥法外,最后朝廷平反这起错案,才让这名强者停下手——至于是不是真的是冤案,没人知道。

虽然强者万万不能硬撼正面军队,但强者若是在城市里玩千里杀一人十步不留行的游击战,朝廷也很难解决。

而且,这种不世强者其实还不是主要问题,毕竟强者数量并不多,多数也会被朝廷收编。真正麻烦的是,天下间诸多修炼战法的普通唤醒者,他们尚武风气浓郁,大多数都是宁折不弯的硬骨头,为亲人朋友两肋插刀报仇雪恨,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

没错,我爹/叔/爷/基友是做错事了,但他死了,我接受不了,我就要打死你!

这种思想是可以获得大众认可的,毕竟辉耀朝廷也不是能保证自己公正严明。对于普通人而言,支持这些‘报仇义士’,就等于减少朝廷制造冤假错案的几率,大家屁股都不歪,‘复仇’风气自然是越演越烈。

但朝廷干员老是被这样复仇也不是办法,因此朝廷妥协了,或者说顺水推舟使出一招阳谋:仇断法。

按照仇断法的规定,犯人亲属可以在公共场合对‘仇人’申请对决,次数仅限一次,对象仅限一人。‘仇人’可以投降,但要进行赔偿或者道歉,对决中生死不论,对决后仇恨一笔勾销,违令者事后将受到朝廷的通缉追杀。

听上去很不可思议,朝廷怎么能鼓励犯人亲属对官员的报仇呢?

但法益是入罪的基础,伦理是出罪的依据,存在强者的社会,伦理和法益自然会发生变化。

仇断法的出台,大大降低的民间复仇行为的恶劣影响。因为只能对‘仇人’一人复仇,不牵涉其他人,是能获得民间认可,像以前那种复仇杀全家的行为自然不会再得到追捧,而是会遭到大众唾弃。

而且,仇断法规定仇断必须在公众场合,便将暗中的‘复仇’变成公开的‘仇断’,无论发生什么事,官方都能迅速掌握情况,不至于被人杀全家都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

更重要是,仇断法将矛盾从民间与朝廷,转移到复仇者与仇人之间。

无论是仇人被复仇者干死,还是投降赔偿,这都不关朝廷的事,只是仇人自己丢脸,与朝廷的脸面无关。

事实证明,仇断法也彻底扭转了社会风气。毕竟朝廷都支持你进行正义的复仇,你再偷偷摸摸搞刺杀自然就不会得到旁人的赞誉。

朝廷也时常会宣扬一些‘正面例子’,譬如那个郡的复仇者战胜仇人后,案件获得平反;这个县的复仇者虽然不敌仇人,但仇人却主动下跪认错,复仇者也意识到自己亲人的错误,两人遂而和解……

总而言之,光明正大地报仇,不仅能得到民间认可,甚至朝廷也是鼓励的!

“那里有人进行仇断?”

“那个人是统计司的!”

“什么,终于有人找统计司的人进行仇断了吗?”

早上的讲学广场正是最热闹的时候,既有摆摊贩卖的商人,也有等待讲学的孩童,仇断的消息一出,顿时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广场都哄闹起来。

广场的巡刑卫挤开人群进来,看见乐语顿时脸色一变。虽然千羽流没有穿马甲,但他的钢底长靴可做不得假,更何况他们认得乐语——统计司最近出了一个喜欢打战牌的队长,一边打牌一边抓人,他们也略有听闻。

“聚在这里干什么?散开散开!”巡刑卫呵斥道,“你们这是想聚众闹事吗!?”

聚众闹事是一个很大的罪名,再进一步就是‘聚众造反’了,但林雪不吃这一套,声音微微附加精神力,清晰地响彻广场:“我们要与千羽流进行仇断,还请巡刑卫作为见证。”

“还请巡刑卫作为见证!”附近的人齐声说道,声音如雷。

巡刑卫脸露难色,看向乐语,眼神里仿佛在说‘我们已经尽力了’。

乐语抬起头看了看耀钟楼,说道:“还有17分钟。”

他顿了顿:“距离统计司的上班时间,还有17分钟,我走路需要3分钟。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既不愿意别人违反约定,也不愿意违反与别人的约定,因此在接下来的14分钟内,结束这一切吧。”

“就让我看看,林先生的得意高徒,有什么本事。”乐语云淡风气地说道:“你们是一起上,还是车轮战?”

仇断法有一个很坑的点,那就是虽然限制了复仇者只能找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