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行, 我不说,我不说。”黑衣人想都没想就举手投降, 孩子这种生物简直可以名列地球最可怕生物排行榜前三, 明明毫无战斗力, 却让人如狗咬刺猬一般根本就没办法下手去对付,除了退让, 根本就毫无办法。“那你现在要怎么办?”
总不能就呆他家吧,先不说他根本就不会养孩子, 其次他这个地方也不安全啊。再加上他忙起来的时候,别说是十天半个月了, 几个月不回家也很正常。这地儿说是他家,实则也不过是个暂时休息的地方罢了。
放这么点儿大一孩子在家, 有猫看着也不管用啊, 这猫自己都是个祖宗, 等着他伺候呢!
说祖宗祖宗叫, 橘猫灵活地跳下地,走到自己的饭碗面前, 无声地示意铲屎的麻溜给它上供,它老人家饿了。
大群惊叹了一声道:“猫猫, 你的胃口好好啊!”
“喵。”橘猫软绵绵地叫了一声, 仿佛在回应。
谨欢在外面肚皮都要笑破了,要不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呢,现在这一小一猫, 全都不能以常理来论,凡是个正常人,估摸着都得疯。
黑衣人伺候好了猫主子,转头又问大群:“你呢,肚子饿吗?”和小的说不通没关系,回头他去档案库里搜索就是了,只要是美帝公民,他总能知道这是谁家的倒霉孩子的。但是在把这个小瘟神给送走之前,他还得把他的肚子给他填饱了,别回头跟他虐待孩子一样的,那他多无辜啊。
大群先摇了摇头,而后又点了点头:“饿了。”
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经历,包括他现在身处的这个“狭小”的公寓,对大群来说,都是全然陌生并且很新鲜的。他没记忆的时候和谨欢住在伦敦的大房子里,有记忆之后主要住在自家的庄园之中,但凡出行,他妈不是包酒店,不然就是直接在当地有房产。这孩子看着除了机灵可爱之外好像一切都很平常,但是说句良心话,根本就是金子银子堆起来养大的。
眼前的这个公寓呢,普普通通的三室一厅,对于大群来说,还不如他的游戏房大呢,对大群而言,自然是新鲜的。
“那你要吃什么?”黑衣人扒拉了一下自己钉在冰箱上的外卖单子,思考了一番今天点哪家。“披萨?”黑衣人试探问道。
不知道吃什么?没关系,披萨是你永远的选择。
“好呀。”大群可乖了,毕竟妈妈说过的,谁花钱谁是大爷,谁花钱就要听谁的话。虽说大群宝宝自己的包里有很多小钱钱,但是既然这个大人要主动,他为什么要花自己的钱呢?
“行吧,那就来个夏威夷披萨好了。”夏威夷披萨的配料里有菠萝,小孩子应该都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吧。黑衣人迅速打了个电话定好了单,除了一个大披萨之外还点了意面炸鸡薯条啤酒,小孩子吃不吃没关系,反正他是吃的。
等到谨欢已经抽空回去安抚了一下几个担忧大群的孩子再回来的时候,披萨外送才姗姗来迟。不过对于黑衣人来说,这样的速度才是正常的嘛。
披萨盒子没有盖的严实,谨欢来的瞬间就闻到了味道,几乎才一闻,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与此同时,屋里本来还有点小期待的大群在咬了一口披萨之后眉毛也皱了起来。要不是谨欢打小教他“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小子早就把嘴里的面饼给吐出来了。
艰难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之后,大群果断放弃了披萨,甚至还很“体贴”地将自己的披萨递给了橘猫,“猫猫,给你吃。”大橘倒是来者不拒,叼着披萨又开动了。
“别管它,你不是饿了吗,吃啊。”黑衣人嘴里叼着一片披萨,言辞倒还是清楚得很。
大群把自己小脑袋给摇成了拨浪鼓,“不吃,这个披萨不好吃,我不要吃。”
“不好吃?”黑衣人把嘴里叼着的披萨拿了出来,放在鼻子下面仔细闻了闻,“还行啊,挺新鲜的啊,怎么不好吃呢?”
当然不好吃啊!谨欢在心里替他回答了一句。
大群吃过披萨吗?当然是吃过的。凡是这天下间有的,就没有谨欢不会做的,披萨这玩意儿做起来比各种点心简单一万倍,谨欢偷懒的时候经常做这个,学院的熊孩子们也喜欢吃得很。大群自然也是跟着吃过很多次的。
可是谨欢做的披萨,和外面普通店里的披萨,那能是一个口味吗?说是天上地下都轻了。
大群自打生下来,饮食基本不经他人手,就是家里的厨娘,手艺也是堪比米其林三星大厨的那种,更别提食材了。刚刚那个披萨,谨欢闻到味道就知道了,这熊孩子根本就吃不下去。他不是嘴刁,他只是习惯了好了,习惯到这辈子到现在还没吃过一般的,怎么能吃得下去呢。
“没关系,我有零食,我不饿。”大群翻了翻自己的小书包,又从里面翻腾出一包点心来,自己一块大猫一块的,一人一猫吃得更欢了。
大群带出来的点心是桃花酥,咬上一口,清甜绵软,整个人都仿佛浸染在春天的桃花林中,甭提多惬意了。
其实桃花酥的香味很淡,靠近了闻才能隐约闻到几分,那是因为香味内蕴,非得入口才能尝个明白。可是谁让黑衣人的嗅觉极其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