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马市遇故(1 / 4)

盛唐剑圣 无言不信 3283 字 10个月前

{ } 无弹窗 御史台!

裴旻兴致勃勃的看着亚圣吴起的《吴子》,先贤的兵法深奥难懂。

裴旻早在之前,已经读过好几遍《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等兵学巨著,他能够看懂字面意思,但对其中深意却了解的不通。

随着薛讷言传身教,传授他领兵经验,渐渐能够领悟字与字的意思。

前不久的金城之战,裴旻第一次亲临战场。

吐蕃不擅攻城,可为了金城的财富,不得不选择攻城。他们此举,正给了裴旻练手的机会。

一番苦战下来,固然疲累。但裴旻自身获益确是极大,初临阵仗的他,有乞力徐这样的百战之将给他刷经验。战后所领悟到的经验,不是薛讷或者兵书上能够传授学习的。

以此战所学到的知识,配合兵书上说的内容,又会有新的感悟。

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话一点也不错。

裴旻将自己原先收集来的兵书都带来了御史台,打算重新看一遍。

真不怪他渎职,实在是太无聊。

御史台的事情本不多,尤其是经过连番大案,御史台的名号已经完全打出去了。

对面敢一口气能将十一位四品以上的大员拉下马来的御史台。文武百官哪个忌惮三分,再对盛怒之下整治中央将军的李隆基,没人敢在这个时候犯事。

现在就好比严打期间,上下官员老实听话的跟猫咪一样。

官员不犯事,御史台无事可干,裴旻只好假公济私的看书消磨时间:这一看就是大半日。

直到申时一刻,裴旻重重的伸了个懒腰,知会了一声,出了御史台。

现在还未到下班的时候,但今日有事,他要去西市一探,先行早退了。

长安西市一如既往的热闹,满街都是商贩行人,人来人往的拥挤非常,黄发碧眼之辈随处可见。

裴旻直奔马市:这些天王忠嗣跟着他修习兵法武艺,很是刻苦。

为了奖励他,裴旻决定送他一匹小马驹,给他练习马术。一个真正善骑者,需要长时间的培养磨练。后天想要练就一身骑术,是极其困难的。除非如裴旻这样,自幼有着很好的武学功底,下盘根底稳。不然即便习得一身骑术,真正上阵冲刺或者长途奔袭的时候,骑手的优劣势会很明显的体现出来。游牧民族骑兵厉害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得天独厚的生存环境。

百姓没有那个条件,自然不能怪他们,现在裴旻有这个条件,哪有忽视的道理。

沿着长街一路走去,裴旻发现一家家马行外头停放的多是成年骏马,未成年的马驹极少。他只是略通粗浅的相马之术,还是当初他要考武举,薛讷临时临急传授他的。对于长成形的成年马有效,一个个还未成型的马驹,却不在其中了。

正惆怅间,突然一个熟人的身影在余光中出现。

“阿维叶!”

裴旻叫了一声走了上去,对方正是一起在金城患难的商人阿维叶。若非阿维叶与萨伏伊两个商人的护卫,金城就算守下来,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对于他们的相助,裴旻是很感激。

再跟肯德里克道别的时候,裴旻特别拜托肯德里克,让他跟阿维叶道声谢,并且将自己的住址给他,让阿维叶有事可以找他,没事也能找他一起喝茶聊天。

只是时过月余,阿维叶、萨伏伊音信全无,裴旻还以为他们已经做好了生意回各自家国去了,没想到会在这马市相遇。

“中丞大人!”阿维叶见是裴旻,赶忙上来行礼问好。

裴旻笑道:“还没回国呢?”

阿维叶恭敬的道:“回大人,还要逗留几日。今年的长安比我五年前来的时候,更要繁华,好的货物更多。我需要好好的筹划,将大人赏给我们的马匹在这里卖了,多买些骆驼,多带一些货物回去。走完这一趟,也许十年都不会再来了。”五年前的唐朝,正是韦氏、安乐公主祸乱唐朝最严重的时候,买官卖官猖獗,政局极其不稳。长安贪腐成风,那个时候的情况,跟这个时候,自然是没得比。

这时店里走出一个大腹便便的丑陋胖子,他就跟一个圆球一样,全身都是肥肉,个子不高,五尺出头,但那一身的横肉至少在三百斤开外,肥的连脖子也没有,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他挤出一个笑脸道:“鄙人龚盈利,见过裴中丞,中丞光临小店,小店生辉小店生辉……”

看着人畜无害的大胖子,裴旻点了点头,想起了来意,道:“店家可有马驹出售?我想要一匹西马马驹,至少也得上品马种,价格不是问题。”

这马有北马西马之别,都如字面的意思。西马泛指西方来的马,北马自然属于北方来的马。

因为环境的不用,西马、北马的特点大不一样,北马矮小但耐力足,擅于骑射奔袭,而西马高大壮硕,爆发力极强,适合冲锋陷阵。以王忠嗣在历史上的表现,西马最适合他不过。

龚盈利颔首道:“巧了,鄙人手中还真有一匹马驹,价格嘛,可能会贵一些。但鄙人可以担保,绝对让中丞物有所值。”

“好!你去取来,给我看看!”裴旻立了大功,得了不少的封赏,唐朝官员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