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1 / 2)

一直沉默伫立的陆董事长咬着一根烟,瞥了他一眼,微微颔首,便转头跟合唱团的团长询问起事情,不知道说了什么,让学生走了,自己又站了一会儿,紧接着也离开了学校表演大厅。

全程都没有坐进嘉宾席,也没有被人介绍上台,好像他就是为了过来听一曲合唱,就没别的事了。

高盛屿歪了歪脑袋。

没想到陆董事长那么喜欢听这种一板一眼的大合唱,真是关心学校的好校董。

其实,陆千珣的心思,远比他想象的复杂得多。

看到了姚临弹琴的模样,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暴殄天物。

陆千珣打电话给吴助理,问道,“那琴是姚临想弹,所以你才搬来的?”

“是啊,董事长。”

原来是这样,当天他误会了,他还以为是老爷子给吴亚吩咐,叫他把陆景春的琴搬到他公寓,给他施压要他把陆景春“请”回家里呢,他当时也没多问。

所以他才那么不高兴。

陆千珣沉吟道,“把琴搬回来吧。”

吴亚听到这个要求着实有点发懵的。

“好的,老板,我中秋节后就给您搬。”

陆千珣命令道,“就现在,三倍工资。”

吴亚满头黑线地看了已经挂断的电话。

想着董事长用他真是太习惯了,明明货啦啦更便宜,非要让他跑这一趟。

但是董事长怎么又要他把琴搬回去了?不会是在中秋的时候想起陆景春了吧。

吴亚也同情了一下小情人。

他上次还主动问自己怎么能让董事长快乐,看上去是想走心的。

前脚还没送走董事长侄子的男朋友,现在又要做董事长弟弟的替身了?

但是吐槽归吐槽,吴亚还是听话地去搬琴了。三倍工资呢!谁跟钱过不去。

姚临在这头领完中秋最受欢迎的节目的花束和奖状,看见不当得利发来的消息,垂下了头。

不当得利:我在外面。

姚临的眉头一跳。

那个危险的人类现在在外面?

不会刚刚看了他的节目吧?

那天把钢琴搬去公寓,都让陆千珣那么不开心。

要是刚刚看了他弹钢琴,那个人类会不会更不开心。

想到陆千珣可能不开心,姚临就有点担心自己的零件。

姚临刚坐进车里,男人的目光就落到了姚临手中的花上,看到那鲜艳欲滴的花束,他微微一笑。

“喜欢吗?”

少年惊讶地微微张唇。

这花,不是学校派发的吗?

要是徐嘉意知道姚临在想什么,他一定会说你想多了。

要是学校送的,最多是一束假花,不可能是一束真花,以学校的抠门程度,他们哪有那个预算。

这是陆千珣看姚临的节目很受欢迎,估计能获奖之后,托附近的花店派送的。

以前陆千珣也经常在陆景春表演之后给陆景春送花,不过陆景春觉得钢琴高雅,只喜欢收郁金香和百合。

这还是他第一次给人送玫瑰。

他当时跟花店老板说,他想送给他的夜莺,那老板一拍脑门建议道。

“送玫瑰怎么样?”

王尔德的短篇小说《夜莺与玫瑰》,非常出名,人人都听过,应该没有比玫瑰更适合的花了。

陆千珣对鲜花没有研究,他只是掏出了自己的黑卡对那人道。

“做好看点,不管多少钱,我都买单。”

碰到大款,花店果然够卖力,为了提高花束的价格,这束花也装点的很有特点,从外到内渐变的红玫瑰,仿佛就是王尔德书中那支被夜莺的血浸透的玫瑰似得,十分梦幻。

少年白皙的手轻抚上花瓣,像是落到玫瑰上的鸟翼,白皙纤细,还带着脆弱的剔透感。

陆千珣并没有等少年回答,他忽然皱起了眉,将少年放在花上的手捉了过来。

白皙的手指上细微的伤痕,十分突兀,像是艺术品上的刮痕。

“怎么回事?”陆千珣低着头问道。

姚临诚实地答道,“花刺。”

花店老板为了迎合主题,没有处理花刺,甚至专门找了一些扎人的花,拿起这束花,要比寻常的花更“棘手”。

陆千珣这才注意到,美丽下另有玄机,紧接着对那家花店也有点不满。

他想送的是花,是装饰品,不是一束凶器。

“这花拿着伤人。还是扔了吧。我再送你一束更好的。”

姚临却压下了陆千珣的手,清冷的嘴角轻启,拒绝道。

“这束,够了。”

哪一束都一样,对他这样的AI没有差别。

他的身体会像人类一样流出鲜血,但是不会因为一个花束扎到他、让他染血,就轻易厌恶这一束花。

这是AI的冷静温柔又残酷的逻辑体系,就像陆千珣给他的伤害,也只会让他衡量是不是会影响到生命,只要不危及生命,危及任务,他就不会反抗。

可是同样的......哪怕这束花,长得再好,也不会对他有任何触动。

但是对人类来说,这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在陆千珣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