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 72 章(1 / 2)

肯定要去。

梁汝莲正愁没合适借口,一个缠足的大家闺秀,忽然变成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实在有点骇人听闻。

她刚放了足,骤然少了足足四米多长裹脚布的束缚,脚步轻快的像踏着云彩,下台阶一个踉跄没站稳差点摔倒。

小翠赶紧扶住她:“小姐,别心急,这个点刚刚开始练。”

夏天的夜来的晚,夕阳斜挂,金红色阳光浓的像放多了颜料,强行把深灰色的肃穆大院给染出了几分喜庆又柔和的光晕。

一名长工刚喂完马,迎面遇上小姐赶紧行礼,一低头,毛毛躁躁还不如马尾巴光滑的大辫子从肩膀垂下来。

梁汝莲轻轻点头回礼。

比起后世的百姓,长工也就勉强脱离了面黄肌瘦的范围。

然而,再比起晚晴这个多年遭受政府和洋人双重压迫的百姓,长工算非常非常幸福的。

这片肥沃的黑土地,像女娲娘娘补天时不小心掉落的人间的一块泥巴变化而成,玉米,小麦,大豆,花生,种什么什么丰收,一亩地足足能比别的乡镇多三成的收成,还不怕天旱,村外有母亲河大汶河,有终年活水不断的池塘。

乡饮镇历史上,从未有过大的灾荒。

粮食让百姓吃的饱,老天又赐予了别的眷顾——蟋蟀。

乡饮镇所在的宁阳县城又名蟋都,肥沃土地和特殊的地理气候就像北方粗壮的汉子般,被名为大青头的蟋蟀牙口锋利,大腿粗壮,深受京城达官贵人的喜欢。每年的这个季节,来自京城的蟋蟀贩子蜂拥而至,便宜的几个到十多个铜钱不等,而每年的蟋王,低则几十两,最高曾卖出百两的天价。

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啊,足以去县城买所最好的四合院。

然而就像皇宫所在的风水宝地般,最好最猛的蟋蟀,只生在乡饮镇和泗店镇两镇之间的交汇处。

泗店镇同样有习武之风,族长姓王,和原身的父亲身手不相伯仲。

两个乡镇紧挨着,却因为蟋蟀结下了血海深仇。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牵扯到白花花的银子,没人不想要,都想独占那片风水宝地,因为争抢地盘,两个乡镇之间的村民打红了眼,官府都关不了。

不知道从哪年开始,两个乡镇每年举行比武大赛,各自派出三名除族长外身手最好的汉子,三局两胜。

“嘟~嘟嘟~嘟~”

似乎被两人脚步声吵着了,墙角传来阵蟋蟀懒洋洋的叫声。

梁汝莲看了眼墙角从砖缝里顽强挣扎长出来的青草,继续整理剧情和思路。

改朝换代的乱世,乡饮镇和泗店镇无法避免。

倭寇想占领这片肥沃土地,又惧怕两个乡镇的习武风气,他们虽然有□□火炮的优势,但目的在于长久种植罂粟,源源不断腐蚀国人精神的同时捞取巨额财富,如果真惹急了,习武的汉子们要同归于尽怎么办?

今年两个乡镇一年一度的比武大赛,来了个东洋高手。

用最擅长的东西打败你的擅长。

再说,江湖人一言九鼎,尤其神圣感极强的正式比武。

前面出现一面青砖白灰,画着劲松古亭的影壁墙,墙两侧一粉红一白的柳叶桃开的一嘟噜一嘟噜的,快赶上丰收的高粱了。

“小姐,放心看吧,我放哨,有人来我就咳嗽一声。”小翠表现特别主动,今天给吓着了,平常每次都硬着头皮来,小姐犯错她受罚,当丫鬟太难了。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未经允许私自偷看别人练功偷学属于大忌,亲父女也不行。

影壁墙后不大的操场里,十多名光膀子大汗光正蹲着马步用力挥拳,晶莹汗水从额头到精壮胸膛,迎着夕阳余光,像副浓墨重彩的油画。

梁家的武功源自那位三品老祖,名字叫梁家拳。

梁汝莲此刻兑换的武力值,只能达到这个世界的巅峰,但,曾经武侠小世界的目光还在。

梁家拳,大开大合刚猛至极,却少了点技巧,更适合战场。

当然,收拾地痞流氓足够用了,一个人打几个没问题。

隔壁的泗店镇情况差不多。

不久之后的比武大赛,两个乡镇功夫最好的汉子,别说击败位东洋高手了,几个照面都坚持不住。

最后两名族长亲自上阵,再到齐齐联手,依旧惨败,被当场打到吐血。

两者相差太大了,一个是国内最顶尖,精通忍术的国家级高手,一个只能算功夫不错的乡村武师。

梁汝莲暗暗叹口气,低头看了眼绣着富贵花纹的精美绣鞋。

时间有限,有这么一双脚,她也没有十足把握。

不论什么功夫,基本功最重要,缠足让她几乎没有下盘可言,走路都摇摇晃晃的,试想下,来招势大力沉的飞踹,人还没跳起来,估计脚先给扭了。

只能先走着看。

梁汝莲按照原身记忆中的习惯,站在柳叶桃下,跟着操场里的汉子们摆出各种架势,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

天渐渐黑了。

“又在偷看?”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主仆俩人吓的一激灵,小翠做贼心虚,梁汝莲呢,震惊的是竟然没听到任何脚步声,换个场景,死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