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先锋大队最出息的人。毕业之后他听说她跟着宁二狗一起下海经商去了,挣了许多许多的钱,光给国家纳税的钱就可以让别人几辈子都花不完了。
一个人怎么能变这么多呢,他要是早知道宋大雪有那么大的本事,知道她原本是那么的漂亮,又怎么会看上宋小雪呢。
邹明书的目光落在电视里那一家三口身上,心里突然间就悔的不行,总觉得那个男人站着的位置原本该是自己的,而不是那个叫宁昭的男人。
晚上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没有娶宋小雪,而是和宋大雪结了婚。他们俩先是在纺织厂当工人,后来又考上了大学,国家允许做生意之后他们一起做起了生意。宋大雪的眼光独到,因为有她他们的生意做大了,挣了很多钱。
梦里他和宋大雪的生活很幸福,并不比电视里面那一家三口差。
可等他睡醒之后,他照样还得穿上清洁工的衣服,跟宋小雪一起出去扫大街挣微薄的工资。像是他们这种从监狱里出来的,又没有本事没有文化的人,能有一份城市清洁工的工作都已经很不错了,不管是他还是宋小雪都不能失去这份工作,他们还得养活自己呢。
至于他们的儿子,早在从监狱里出来的时候他就卷着家里的钱跑了,到死他都没有再听到他儿子的消息。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忍不住又想起了那个现在自己已经高攀不上的''大姨子'',要是…要是白己当初没有和宋小雪在一起,没有抢她的工作就好了。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帮着宋小雪做那些事情,说不定他现在也能跟着吃香的喝辣的,而不是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一辈子。
终其一生,他最幸福的时光,始终是家里没有落败之前。
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旁已经咽气了的宋小雪身上,觉得这个世间要是没有宋小雪就好了,他的一切不幸,都是宋小雪这个女人带来的。
她可真是个晦气的女人,实实在在的扫把星。
要是能重来就好了,他一定会远远的离开宋小雪,会努力的抓住宋大雪的手,把宁二狗那个男人从宋大雪身边赶走的。
要是…能重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