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1 / 3)

七零养家记 北佚 2234 字 10个月前

王贵祥一家最近很是春风得意,因为有了个大学生女婿撑腰,底气足足的,逢人就要把自家女婿好好夸一番,刘艳还要附赠贬低温向平一波。

王玉兰小心翼翼的看一眼身边面无表情的丈夫,心下惴惴。

虽然她的这个丈夫总是面上带笑,她却没由来的总是害怕他,尤其是他面无表情的时候。

远处,刘艳正唾沫横飞的跟邻居炫耀自家的好女婿,连地里的活儿也顾不上干。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