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出门后,并没有直接出城。
他先赶往县衙,找了高明。
高捕头在听到下面小捕快通报陈阳到访的时候,几乎是飞奔而出,跟等到了救星似的。
“先生,你可算是来了。”
高明激动得上前一把攥住陈阳的手不肯松开了。
他额前全是油汗,手心也潮乎乎的。
陈阳手一甩,把高明的手甩开,然后不着痕迹地将手在裤腿上蹭了蹭。
黏糊糊。
恶心。
“高捕头,你这是什么情况?”
陈阳谨慎地后退一步,这才诧异地问道。
“先生不是收到在下传讯才来的吗?”
高明用十倍的诧异反问回去。
“……”
陈阳和高明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明白了过来。
显然是高明派过去传讯的人,跟陈阳正好来了个前后脚,并没有能碰上。
“我是来……”
陈阳刚开口,高明用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一把拽住他的袖口就向着衙门里面拖去,边走边道:“其他的先不说,先生且随我来。”
“呃……”
陈阳担心一用劲儿,他就得换件新衣服了,索性便跟着高明走了进去。
后面的路陈阳不要太熟悉。
几个小时前的深夜,他还刚来过一趟呢。
高明拽着陈阳所去的
方向,正是原本县令住所的县衙后花园。
陈阳瞄了瞄方向,问道:“你可是想说县令失踪之事?”
他以为高明是为了这事惊慌失措,一脸的不以为然。
“要只是失踪就好了。”
高明回过头,一脸苦笑。
紧接着,他三句并做两句,简单地将情况说了一遍。
原来,县令到了龙门县几天,尚算勤政,也称爱民,其实比起原本的县令要来得好得多。
在这多事之秋,高明以及其他那些在本地深耕了不知道几代人的吏员们,也没有想跟县令掰掰腕子,为难为难,顺利地让他掌了权。
要说这县令,固然没有太大的存在感,却也没有大错,大家一直相安无事。
他就是有一个怪癖。
酷爱养小猪为宠物。
说来也怪,只要在县衙里面,这县令就爱在怀里面抱一头小猪。
那小猪一点不像龙门县里其他百姓家养的那一种,又黑又胖的。
正相反,它小小一只跟猫儿一样,通体粉红粉红,还蛮可爱的。
见天就是哼唧哼唧地要吃要喝,光吃不长个儿。
这点一直让没见过世面的县衙中人啧啧称奇。
那粉红小猪也亲人,只要不被县令抱在怀中撸,就会跟随便一个人亲近
,拱个不停,哼唧个不停,就跟在和人急吼吼地说话一样。
故而,只要县令不在跟前,县衙里面的人不分男女老幼,就喜欢凑过去把小猪抱在怀里面一阵撸。
可稀罕了。
这份稀罕,一直持续到了今天黎明时候……
“发生什么了?”
陈阳看高明满脸异色,跟见了鬼一样,奇怪地问道。
他也蛮奇怪的,之前两次见到县令,可没看到高明他们提到的那头可爱小粉红。
“难不成……”
陈阳若有所思。
“他不想我当场看到那头宠物?”
他只能如此想着。
高明砸吧了嘴巴,吞咽了口唾沫,还是觉得口干舌燥,苦笑道:“一早上衙门里的公人就发现县令大人不见了。”
“其实不见就不见了,这鬼时候,说不准就发生什么意外,或者县令大人一时胆怯跑了呢?”
“这都不算什么,只是……”
高明将黏糊糊的手在衣服上擦着,好像想擦下一层皮似的,长话短说了一遍。
简单说,就是在衙门里的公人发现县令大人不见了的同时,他们还发现了小粉红猪不对劲了。
它在长大!
第一个发现异常的公人信誓旦旦地说那时候它才只有村里面的土狗大小。
等
高明等人闻讯而来后,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那头粉红猪已经长到了十二三岁半大小子规模了。
这还不算玩。
就在所有人又惊又恐的注视下,它缓缓地长到了一人大小。
变大也就算了。
再大不也是一头猪,总不能变成一头生吞活人的大虫吧?
高明等人恐惧的不是大小,而是形状!
那头宠物猪,在所有人眼皮底下,越变越像是一个人。
一个膘肥体壮,肥头大耳,越看越是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