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四十七章(6 / 6)

可相应的,能到聂小倩管辖范围的,就说明情况已经十分严重。

这天,一个女鬼抱着一个鬼婴来到阴间啼哭,求聂小倩为他们做主。

女鬼正是一个聊斋故事的女主:梅三娘。

故事是这样的,梅三娘是一个名.妓,被其中一个客人王安旭的才华所折服,王安旭承诺娶她,梅三娘就把自己这些年挣的钱全都送给王安旭赶考。

谁知王安旭考中后根本不认梅三娘,彼时梅三娘已经怀了王安旭的孩子,和他的老娘相依为命,面对她们王安旭翻脸无情,不认梅三娘和孩子,也不认自己的母亲。

最后他母亲被他逼的出家,梅三娘被他推倒昏过去,孩子也被王安旭抢走扔掉,醒来后梅三娘想要孩子,王安旭直接把她赶走。

等到梅三娘好不容易找到孩子,孩子已经没了呼吸,而她自己也被大火无情的吞噬。

没错,那把大火就是王安旭放的。

此人说是畜生都侮辱畜生了。

按照剧情,被烧死的梅三娘心有怨气,会停留在人间伺机复仇,可因为聂小倩建立了地府,梅三娘就过来地府,想让地府为她申冤。

对此聂小倩翻看原本剧情,对梅三娘道:“既如此我派勾魂使者把王安旭的魂魄勾下来给你赔罪怎么样?”

“这……”梅三娘满腔的委屈和怨恨顿住,万万没想到聂小倩会这么轻易就答应下来。

可这样一来,她心里反而迟疑,“他是害了我母子二人的性命不假,可是只要他能够悔改……”那她和孩子还是能原谅他的,倒也不必让王安旭陪着他们一起死。

却不想话落,梅三娘就看到聂小倩嘲弄的眼神,后面的话怎么都说不下去了。

“你这么优柔寡断的厉鬼,我还是头次见呢。”

“十月怀胎的骨肉.身死,自己也被烈火烧死,就这样你心里还在盼王安旭好,你不应该变成鬼,你应该变成观世音菩萨,世人杀我害我,我皆一笑而过。”聂小倩双手合十,讽刺梅三娘道。

“不,我岂能和观音菩萨相提并论,阎君真是折煞我了。”梅三娘十分惶恐道。

她抱着孩子看着聂小倩不知所措,“不知小女子哪里做错了,还请阎君指点?”

“你哪错了?你还是自己看吧。”聂小倩把原著剧情扔给梅三娘看。

还没看完,梅三娘就满心羞愧的恨不得再死一次。

因为她和孩子身死以后,王安旭的杀妻害子之旅还没结束,她是第一个受害者,却不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这也让梅三娘知道自己之前的那番话是何等天真可笑,她居然寄希望于王安旭良心发现,翻然悔悟。

故事里,她变成鬼后去找王安旭,王安旭已经娶了翰林家的千金,翰林千金也怀了孕,根本不相信她说的话,而她呢,居然也被王安旭的花言巧语哄住,明明可以当场报仇,却三番四次的犹豫,从而让王安旭找到脱身的机会。

阎君说的对,她的确不应该有脸申冤,栽倒一次还能是意外,栽倒无数次,那就是愚蠢,哪里还有脸怨恨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