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黑心赘婿要造反66(1 / 2)

丁易伪造投资文件欺骗杨悦,转移十万块的证据被提交。
上边有假公司,假公章,假签名,这又是一个犯罪行径,让丁易的律师都傻了眼。这玩意儿一出,“转移夫妻共有财产”这一条,根本没得洗!
此外,丁易所有的用卡记录也被调出,除了取现,上边一条条,几乎全是他用在小家的开支,就连乔巧孕检费用和两人的旅游费用也都清清楚楚。
杨悦方认定,丁易是把家里资产用于另外组建小家和生儿育女。
丁易急了。他解释他没有转移财产,他的钱全都用于贴补了家里。可证据跟前,否认根本没有意义……
至此,陶然最早打听的,让男方净身出户的三种可能她已一次性全部达成。她不但可以干干净净离婚,最大程度挽回损失,还能索赔!
她赢定了!
另一方面,丁家父子的入室盗窃、持刀抢劫和故意伤人由于证据确凿,所以审理进度很快。
虽然丁易给自己编了说辞,但杨悦也早就编好能圆上的故事。
即:她是按着爷爷的示意出手一批古币,可准备好的铜币在与拍卖行交接的时候发现突然少了两枚。
这一点,拍卖行人员可以作证。
因为铜币的丢失,四合院里里外外都装上了监控,所以并不存在陷害丁易的说法。而经过查证,他们不但发现了丁易在书房偷走铜币的监控,还在古玩市场好几家店调取到了丁易拿着古币询价的画面……
好几位老板都能出来作证。
所以,丁易不是初犯,而是再犯。而从他勾结其父等一系列作案经过来看,更是有预谋的行为。
老爷子作为受害者,要求法庭从严处理!
丁易面如死灰。
继而,丁易在家中偷走和放回杨悦钥匙,几次在杨悦离开后潜入书房的监控全部曝光,都说明他先前的否认全是撒谎。
面对铁证,丁易只得承认他确实拿走了两枚铜币。
……
再等丁易父子在四合院的所有监控被完整串联后,事实已经摆在那儿。
审判结果很快下来。
判了离婚,孩子归杨悦所有,而丁易事实婚姻,转移财产和精神家暴的指控全都成立。由于对杨悦构成了巨大精神伤害,也鉴于杨悦需要抚养孩子,所以法院支持杨悦以获得四年来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来作为补偿和抚养费。
赔偿方面,丁易除了需要负责诉讼的所有费用,还必须赔偿杨家一笔钱款。
而杨家提交的请求赔偿清单也被公布。
陶然也算了解丁易。这么个谨慎的人,会偷偷拿走些什么样的东西他们早就猜到了。为了让丁易一脚踩进去就难出来,她设计全套时特意斟酌放置了藏品。
所以丁易偷拿的那包不起眼的东西,经过鉴定,总价值超过了百万。
数额之巨大,也注定了后果之严重。
此外,丁易父子不但弄坏两扇门,打斗中还造成了不少损失,这些,加上杨家人的精神损失费,从外地往返的车费,旅游费等等,全部要被告负责。
因此,杨家一番罗列,要求丁易个人赔偿各类损失费十万,精神损失费十万,共计二十万。
一番核实和审理后,关于赔偿金额也落定。
宣判开始:
张辰属于自卫,不用担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丁父入室抢劫罪,蓄意伤人罪确实,分别判处三年和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协同其子行窃,判六个月有期徒刑,另外,加上当众威胁恐吓受害者,袭警等几罪相加,最终判了四年半的有期徒刑。
另,丁父破门,对杨家造成的损失共计两万元。并处罚款和对丁家人精神损害补偿款另两万,丁父需要支付总计四万块的赔偿。
至于丁易,入室偷窃判两年;持刀杀人未遂性质恶劣,判了五年;故意伤人罪一年;精神家暴判一年,计九年有期徒刑。
另丁易盗窃杨家古币两枚,已在丁母出租屋被找到,偷窃罪确凿,追加丁易有期徒刑一年,总计十年。
伪造文件,庭前恐吓等罪名成立,处以一定金额罚款。
此外,被告丁易还需一次性偿还杨悦和对杨家造成的各类损失和精神损失费总计十二万,张辰医药费和精神补偿费一万元,并支付杨家因为丁易而造成的各项安保支出三万元……
那边法官还没宣判完,这边丁母已经受不了了。
什么?老头子和儿子都要坐牢?那老丁家今后不得被人笑死?家里的男人都坐牢,家里以后谁挣钱?儿子坐十年牢,那出来岂不快四十了?到那时再从头开始?那儿子这辈子岂不是全完了?她白养儿子了,白送儿子念大学了?以后靠不上儿子了?
还有,要赔多少钱?
老头子那里四万,儿子那里……十六万赔偿还要加诉讼费用和罚款?
父子俩的罚款总共加起来都不止二十万?
她上哪儿弄钱去?
要是几万块她还能想想办法,但二十万,她卖血也卖不回来啊!她去镇上洗盘子一个月也就只能挣千把块吧?她还得养小儿子,那岂不是做到死也还不清?
丁母一激动,在法庭上哭爹喊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