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牵着齐安雁,“媳妇儿,既然周末咱们得回老宅,那得挑选几身衣服。”
齐安雁嗯嗯着,“也给咱妈、大姐和三妹四妹挑两身。”
黎天纵一手拎着一兜子的饰品,牵着齐安雁去了服装区。
黎天朗也带着孟诗婷走过去,而且还快步领先两米,“诗婷,你多选几身衣服,定了亲后,你就是准新娘了,代表的是咱们黎家的脸面。”
“往后咱奶、咱妈和姐妹们出去玩,都要带着你的,衣服可不能少了。”
孟诗婷对于漂亮衣服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在末日的时候,她凭借着自己能绘制医符的能力,过上还算衣食无忧的生活,顶多不需要去幸存者基地外冒着风险做任务,能吃饱、穿着得体,身上干净清爽,再多讲究就没了。
她运气还算不错,在末日之前她不过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领着微薄的薪水,是诸多碌碌无为、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一位。
也就是她突然心善,在逃跑的时候拉扯了一位老者,让其逃离丧尸之口,被其感恩得到了医符的传承。
说到底,重生到八十年代,她骨子里仍旧是小市民的思想和做派。
有了黎天朗的发话,她便不客气地挑选起来。
她余光见到齐安雁看向哪里,便指着让售货员拿自己的码数。
如此挑选三件,齐安雁也觉察出来,便眸子微转,专门瞧那种只是一时流行、却不适合孟诗婷五五分身材的衣服。
经典永不过时的款式,自然是在什么时候都不会有错的,而一些夸张元素的流行,有时候不过是人们的跟风,不见得真就适合自己。
齐安雁就站在一旁。
等孟诗婷挑完后,黎天朗结了账,两人手里都拎满了东西。
“嫂子怎么不选衣服呢?”孟诗婷抿着唇笑着故意问道,“现在的衣服好像就那么多款式,我刚才似乎都挑选一遍了。”
“嫂子要选的话,恐怕要跟我撞衫了……”
齐安雁挑眉:“要怕应该也是你怕吧,不是有句话叫做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吗?”
“我不觉得我比你丑啊。”
孟诗婷被噎了一下,笑笑:“嫂子真会说笑,好看的定义很多,每个人长得不一样,没什么可比的吧?”
“更何况,我觉得我的长相,更讨长辈们的喜欢。只要天朗哥哥喜欢我,愿意娶我,那我就是这世上最漂亮的新娘子!”
这句话无疑是点齐安雁长相过于明艳、具有侵略性,不是个安于家世的女人。
黎天纵牵着齐安雁扭身就走,“媳妇儿饿了吧?我们看完了猴戏,去吃饭呗?”
猴戏?黎天朗和孟诗婷这才反应过来他这句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