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大概是小镇男人们唯一的娱乐场所。
对于无家可归的路登来讲,是不错的去处。
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钱袋,感受到沉甸甸的重量,路登满意地点头。
大概800克,不少了。
他的目光落在钱袋上,眼前弹出一个提示:【100枚大金币】
也就是说,1枚大金币是8克。
按照【天降巨富】的介绍,这100枚大金币,足够一家三口使用十年。
也就是说,一家三口的正常开销,一年是10金币。
除了100枚大金币以外,还有一个小木牌,能够代表路登的合法身份。
“朋友,要不要进来喝一杯?”
昏暗的烛火中,传来壮汉的吆喝声,扑面而来的酒气,让路登精神一振。
“这是...麦芽酒?”
既然有麦芽酒,这个时代的生活,应该还不错,至少不会太野蛮。
能用粮食酿酒的年代,已经脱离了茹毛饮血,开始向文明发展。
听到招呼后,路登应了一声,迈着轻盈的步伐,踏着雨点,走进酒馆。
路登坐下后,烛火在他脸上摇晃。
“我是一名冒险者,生命的真谛就在于走最多的路,认识最多的女人,骑最烈的马,不是么?”
路登的开场白,为他赢得几声喝彩。
显然,老酒鬼们都在打量这位陌生访客。
“我要最好的酒,请所有人喝。
我说的最好,是真正的最好。”
说着,他将一枚金币仍向吧台。
“大金币?”
酒馆的老板是个红糟鼻子,没想到这位陌生的外乡人会出手如此阔绰。
他抱出一个木桶,扛着走到路登面前。
“这就是最好的酒。”
老板身体摇摇晃晃,随时都可能跌倒。
将酒桶砸在路登面前,他得意说道,
“因为我这里,只卖这一种酒。”
酒馆里瞬间爆发出一阵大笑,就连路登也加入其中。
新一轮的狂欢,还在继续。
显然,
一个出手大方的酒客,在酒鬼中绝对是最受欢迎的角色。
酒过三巡,路登微醺。
他将杯中的麦芽酒一饮而尽,悠悠开口,
“有谁能和我讲讲..启云王国的故事?”
路登想知道,没有福报庇佑的启云王国,最终结局如何?
单就喝酒这片刻的功夫,路登意识到一件事,酒馆里醉汉们的生活质量,还不如当年启云王国的底层矮人。
越活越回去了。
启云王国,大抵是真的亡了。
路登的醉话,让本来热闹的酒馆,瞬间寂静下来。
醉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脸上写满了迷茫。
启云王国?
显然,
这里没有人知道,这四个字代表什么。
酒馆的角落,一直寂静的角落,传来一个沧桑的声音,
“启云王国...亡了两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