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各显绝技三日叹(1 / 5)

“拳意通灵者酿的血酒?!”

顾西楼的那番话解释下来,在座的众多尸魔,心里头都有些震惊。

拳意通灵,绝不多见,上万个常年勤奋习武的人中,中途不夭折,才有可能出那么一个。

这些尸魔当年活着的时候,大多也就只是拳意通灵的境界,扪心自问,当年要是有谁敢让他们给自己融神放血,当酒待客,十个里有七个都得跟对面拼命。

剩下三個,纵然一时为了保命,虚与委蛇,也必然要使尽手段,报复回去。

可听顾西楼话中之意,将他培养出来的弟子反复采割,只是对方愿意配合的寻常之事。

这种事情,怕是要从小每天给人灌输洗脑的思想,才能做到。

但是,拳意通灵,除了功法、药材、名师指导之外,也讲究要有一个自主的感悟,那种能为了顾西楼贡献出自己精血精神的人,比常人还要难突破得多。

可想而知,顾家这一坛酒背后,到底代表着多少死士、多少手段。

水神老怪等人,已经可以肯定,顾家控制的城镇,绝不只是山下的那一座。

但下一刻,酒坛已飘到了半空,封皮破开了一丝。

在座所有尸魔,鼻尖一动,眼神骤然发亮。

他们再也没有心思,想刚才那些震惊之事,所有的注意力,都转到了那一丝血酒的香气之上。

这数十年浑噩,纵然吃人,也少有能吃到强悍的武者。

更别提这种精心酿造的血酒,主动将精神融入在血中时,还混入了香料药气。

譬如是几十年不知肉味,骤然间胃口大开,香气扑鼻,众尸魔血红的瞳孔,都显得有些发绿。

“当真好酒!”

伴随着这声咬字略显生硬的急躁喊叫,率先出手的是一个矮小圆胖之人。

此人坐在龙牙大将旁边,是门毒国中一小族之人,名字翻译成中原话,该是姓马,名叫“大人”。

他们那一族有个习俗,崇拜蚂蝗,倘若有人修炼到拳意通灵的境界,要选择纯灵之物,必然是选蚂蝗。

虽然当初他还没能炼成纯灵,就已经遇上了尸变,但是后来转生尸魔,身体竟自然而然有了几分神魄入体般的变化。

几十年来,他神志上虽是浑浑噩噩,身体却嗅人而动,猎杀捕食,蜕变渐深,实力比起生前大有长进。

此刻一出手,他那条肉嘟嘟的右臂,就突然暴涨两丈余长,如同一条软绳,五指掌心却有奇异吸力,一沾上酒坛,就要将之扯回身边。

就在这时,空中忽然一暗,一只半透明的乌青色爪子罩了下来,也抓住酒坛,要往回拉。

天下各地的观想法中,最常见的,就是观赏当地神话中的生灵,凝聚出来的拳意精神,也往往会显示对应的形象。

水神老怪的一个门徒,此刻背后就屹立着鸟首人身的精神虚影,将一只巨爪探出去,做出跟肉掌相同的动作,握住酒坛。

但还没等马大人和水神老怪的门徒较力,接连十五六只手掌、爪子、尾巴,都落到酒坛之上。

诸多尸魔,各自施展出自己的拳意精神,整个大殿里面浮现出众多虚影,或头生尖角,或六眼六臂,竟然显得有几分拥挤。

偌大的一个殿堂,因为他们的角力,所有的空气几乎都被挤压出去,大殿门口,肉眼可见的冲出一阵湍白狂风。

虽说他们都想好好品尝血酒,不愿意将这样珍贵罕见的东西洒掉,但是,彼此之间争夺太仓促,十几股力量挤在一起,任谁也控制不住。

瞬息之间,整个酒坛已经布满裂纹。

也就在酒坛将要爆碎的一刹那,龙牙大将探出一只手来,往下一压。

这偏殿高大深广,即使是在艳阳高照的天气,外面的阳光也照不亮整个殿堂。

所以大殿里面,各个柱子侧面,都安有铜灯,殿顶上还悬挂下来一个形如宝树莲花的巨大灯座。

这个灯座,是用精铁打造,外面镀了一层金漆,重达千斤,要一主八副的九根锁链,才能吊住,能同时存放三十六盏大灯火。

光焰极其明亮,照射整个大殿,而且灯光相互交错,恰好能把灯座本身的阴影,都给淡去,匠心独运,颇具巧思。

可是龙牙大将一抬手,这个精巧沉重,灯火辉煌的吊顶大灯,就突然软化变形。

变成一支瘦骨嶙峋,手指畸形多变的庞然金色怪爪,从上空往下一抓。

那些尖长的“手指”,就像是最锐不可当的神兵利器,一戳之下,所有拳意精神形成的虚影,全被洞穿、消散。

只有马大人的那条手臂,这时候才显出了他的强悍之处,被戳中后,向下一弯,却也不破不断,五指向那一收,硬抓走了一团酒水,缩回自己身边。

他这一收,本来就布满裂纹的酒坛上,被抓出一个缺口,内部血色的酒水,纯净晶莹,已经肉眼可见,眼看就要喷涌而出。

那只由金灯变化而成的怪爪,却向内一裹,如同液体般,包裹了整个酒坛,形成一个金色大球。

灯座剧烈变形,只是一眨眼的事情。

灯盏此刻才摔落下来,撞得粉碎,灯油顺着金色大球蔓延开来,火光随之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