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章 《白昼之雨:一场惨烈的复仇》(下)(1 / 2)

再说第二个可能。
如果莫森说的是假话,从他之前一系列的表现来看同样很合理。在与田刚边吃饭边对话的过程中,莫森的发言用谎话连篇来形容都不为过。
当田刚向他描述邱雪,他的回答是“不认识,那个女的怎么了?”,而事实上那时他已经尾随邱雪有一段时日。当田刚说起王大力,莫森又前后矛盾地表示“我早就开始烦他了,整天贼眉鼠眼的”,言语中的破绽和漏洞非常明显,让田刚手足无措。
当时两人的对话大意是:
田刚:“你刚才说‘早就开始’……可是那天你不是说自己头一回去那家咖啡厅吗?”
“是啊。”
“那你刚刚说‘早就’……”
“我没说啊。”
明明证据已经摆在面前,却还是死不承认,反驳得无比自然,简直就像撒谎已成习惯的小孩子。但小孩子尚可严厉管教,及时引导,心智水平或已定格在高中时期的莫森却已经将这副满口谎话的状态视作理所当然。
面对田刚的质疑,他的神情里没有一丝谎言被戳破的尴尬和心虚,反倒非常理直气壮,仿佛事实真的如他所说,他没说过就是没说过。
后面杀人夺屋,被巡警找上询问的时候,莫森的回答也是前言不搭后语,惹人怀疑。于是巡警坚持要进屋查看,莫森干脆将他一并杀死。
由此可见,莫森并不会使用精妙的话术来搪塞他人,也并不在意自己说话混乱,矛盾多多。他对待事情的思维模式几乎是一条直线:想说谎就说谎,被发现就嘴硬,实在解决不了就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掉。
莫森不懂也不会规划,曹昊被勒索多年,是他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但不论是杀曹昊的过程还是杀死曹昊之后,他都没有想起这一点,直到后面去书吧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手头并不宽裕。
再有,曹昊及其未婚妻苏琪被莫森杀死在自己的小出租屋里,莫森杀人结束,直接一把火烧掉房子,毁尸灭迹(同时让无辜的楼上住户饱受牵连,葬身火灾),此后他失去了固定的住所,想到的办法就是闯进别人的家门,鸠占鹊巢。
莫森的行事逻辑简单粗暴,破罐子破摔,走一步看一步,他身上同时存在着“坦然”和“回避”两种特性,所以回归上文,对于田刚的正面道歉,莫森说的“不记得了啊”有可能是一句谎言。
他心底依然死死封存着那些美好的回忆,但又的确因为当年的事情痛恨田刚,再考虑到现在田刚妨碍他侵犯邱雪,种种因素的叠加之下,让莫森根本不想正视田刚迟来多年的道歉,也不愿意考虑接受不接受的问题。
一次次的性和杀戮给到莫森的反馈是直接的、没有任何弯弯绕绕的快感。爽就是爽,不爽就是不爽,顺心就平静无事,不顺心就要暴躁发狂,追逐下一次快感。
愈发趋近于动物的性情和思维使得莫森无法处理复杂化的事情,从这个思路顺下去,当田刚提到当年那件事的时候,莫森看似迷惑茫然,实则内心的炸药已经被点爆(他本人是否意识到这点还有待讨论),致使他与田刚双双撞碎玻璃摔出窗外之后,他疯了似的拽起田刚,一心只想把他杀死,然后结果自己的性命。
在影片的大后期,莫森已经完全疯魔化,他去路边抢车,车主突然被陌生人持刀大吼,还怔愣着,他就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反馈而失去耐心,直接将人捅死丢开。在开车逃避警车追捕,听田刚提起当年自己是个善良温柔的人的时候,莫森更是狂躁地扭身用刀连续扎田刚的大腿。
这样的表现,再次说明他不想面对曾经的自己。就像久居黑暗中的人会“见光死”一样,田刚越是回忆,莫森越是受刺激,因为他的心智无法承受自己当年与现在的惨烈对比。他的精神世界早已混乱无序,被校园霸凌的梦魇折磨着,被原始的快感充斥着,像乱糟糟缠成一团的钢丝线,本就难以解开,更因为锋利而无从下手。
直至车祸将这团钢丝线撞碎,被层层包裹的那颗象征着爱与美好的内核时隔多年重见天日,莫森才终于以这样残酷的方式得到解脱。
综上所述,不论莫森那时的“不记得”是真实的回应还是逃避的谎言,都有逻辑可循,有充分的论据去理解、论证。我想这也是贺导在《白昼之雨》里留给大家的思考空间。
接下来,聊一聊这部影片吸引我的第二点:性。
众所周知,这样的“敏感话题”在初高中也就是青春期发育的过程中,大多都会得到回避的处理。在这个讲究含蓄的文化环境里,孩子们正值情窦初开之际,却被潜移默化地教育着“性是羞耻的”,以至于他们一面因为激素等生理原因控制不住地好奇、渴望,一面又因环境和习俗理念强行压抑,形成一种矛盾。
莫森对性快感的渴求非常病态。高中时期何冶逼迫他站在红灯区对面对着妓女自渎,生理上的快感和心理/人格上遭受的侮辱一正一负居于两个极端,令他精神崩溃,这种不正常的“快感连带反应”也因此深深地烙印在莫森体内。
这之后,莫森虐杀何冶,当他亲手将何冶掐死时,复仇带来的心理成就感被片面地划分成了快感,而这样的心理快感又激发了生理上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