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十分,西北的大戈壁上正是酷热难当,千里荒漠难见丁点绿色,这光景,若是外人早已却步,也只有那为了营生奔波的,才会倒了血霉地在这个时候出门。 一行两人,胯下骑着马,头顶裹着布,腰间别着家伙,嘴里那是骂骂咧咧地。 左边一人掂量了下水袋,听了听声,满脸的难受,说道:“姐夫,今个儿就回去吧,谁没事这个点在外边瞎溜达啊。” 一听这话,右边那人一刀鞘就砸在他头顶,恨铁不成钢地道:“你懂啥,知不知道什么叫干一行爱一行,高风险才有高回报。” “可是,姐夫,你说咱们这.......”说话声戛然而止,他指着前方大片的烟尘,战战兢兢地说道:“姐夫,快看,好多人啊,该不会是马贼吧!” “我真鄙视你,你怕个啥!我们才是马贼!” 他嚷嚷着就把刀从腰间抽了出来,打马上前刚要吆喝两声,忽然觉得不对劲,连忙拦下了傻乎乎的兄弟。 “回去。” 言简意赅的两个字,那人掉头就要跑,却猛然发觉那剑光已至。 扑通两声,他们双双落马,抽抽了两下,再没有了动静,出剑之人骑在马上,头也不回地离去。 一阵马蹄声雷动,后来的数人停下瞅了一眼地上的两具尸体,其中一瘦长的男子便问那剑客:“此二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过错,何必要杀了他们。” “看不过眼,便杀了。”那剑客以袖袍拭剑,这才看出,他身上那红白杂合的衣袍,竟是这样来的。 “杀便杀了,自家兄弟,莫要为了这点小事浪费时间。” 眼见两人似乎要为了这事争吵一番,另一八字胡的中年人便出来挡在他们中间:“这还有十多里路,到了地方有的是时间给你们吵。” 这剑客与那瘦长男子,这便不再言语,一行人再度行进起来。 在这西北荒凉之地,同他们一样的人还有不少,这些人都在朝着同一个地方前进,那就是漠北城。 城如其名,这是坐落在西北大漠的一座城市,地处朝廷的边疆,再往外便是异族人的地盘。 朝廷的力量是有限的,一般而言,越是靠近边疆,朝廷的力量就越弱,像漠北城这般,更是鞭长莫及。 江湖正魔交锋,魔道一向看不起正道各派,即便那些正道门派,一个个的山门道场,选的都是那山清水秀,钟灵毓秀的风水宝地。 但越是这样的好地方,朝廷的存在感就越强,若是想要安生,便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向朝廷妥协,低头。 反观魔道,虽然都是地处那穷山恶水的不毛之地,可却能够自在,不拘束,朝廷法度虽严,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管不动他们。 今日,这漠北可谓是群魔乱舞,魔道三教九流纷纷云集,自从那刀王,十大恶人一个接着一个被正道所杀,他们不经意间竟然要成了过街老鼠,这让这些眼高于顶的桀骜之辈们如何忍得住。 相比于正道之间相互妥协产生的联盟,魔道就是纯粹的一盘散沙,从来都是各自为战,根本没有联合的打算。 五年前所谓的正魔之战,那也只是万刀门招呼着自己交好的几路人马,和正道数家大派一战。 而理由,也很简单,魔道之人,多乖戾,霸道,向来不喜屈居人下,大多也是和那十大恶人一般,三五成群的,如万刀门,玄天门这样以门派聚拢人手独霸一方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但是,魔道也不全是疯子和狂徒,虽不喜与人屈膝,但他们向来自傲,以魔道自称为骄,现在皇甫家这般压着魔道出风头,看不过眼的人简直不要太多。 都不用别人来组织,只需要有人带个头,这群魔乱江南的日子就不远了。 这天,魔道上凶名赫赫的各路大佬,都在这漠北汇聚,放眼望去,有那口称善哉的匪盗,有那大酒大肉的头陀,有疯言疯语的道士,有杀人如麻的书生。 “踏平皇甫家!” 一瞬间,群情激奋,疯狂点燃了盛夏的烟火,不需多久,便会照亮江南的天空。 ...... 就在漠北魔道在肆无忌惮地大开誓师大会之时,陆寒江一行人马已经回到了京师。 天色尚早,陆寒江直接去寻了指挥使孟渊。 一身蟒袍的孟渊,方方正正地坐在案牍前,一张不怒自威的国字脸,斑白的鬓发,再配上那孔武有力的身形,不禁让人忍不住感叹一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见过指挥使大人。” 陆寒江正经地一礼,对于这位指挥使,他该有的利益不会缺,孟渊确实帮了他不少,这个礼不占他便宜。 “嗯,回来便好。”孟渊不苟言笑的表情松动了几
第四十二章 漠北群魔(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