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巴巴罗萨帝国(1 / 2)

别笑话两个影舞者如此跪舔,换成其它职业的高阶强者来,说不定舔得更厉害。

法爷跟菜刀职业不同。

近战强者谈不上遍地都是,至少在末法时代之前,其绝对数量要远多于法系。

卡奥斯世界几乎每一种近战职业者都有着明显的弱点或者硬伤,法师则不然,法师的强大在于他永远都能找到一种魔法来收拾敌人,这就好比刑法之于犯罪者,总有一款适合‘你’。

问题是,法爷不光吃天赋,而且成材几率极低。

在魔法时代之前,有不完全的统计——高阶职业者当中,菜刀职业者跟法师的比例平均是十比一。

如果是传奇级的物理系职业者跟法系的相比,这个比例达到惊人的五十比一。

有趣的是:法师又是世上能一口气把【强大】与【脆弱】两个标签集于一身的神奇职业。

别看传奇级乃至半神法师随手就能放个毁天灭地的魔法,一旦他们身上的魔法盾以及防护物品被破解干净,他们孱弱的身体往往扛不住一个强壮点的男仆的殴打。

这就导致高阶法师往往喜欢带一群追随者来保护自己。

巧的是,法师对于知识的追逐远大于对物质层面上的,法师也不会要物理系的装备。这就造成一个现象:别说是练出来的法爷,甚至法爷还没练出来,都会有一群物理系强者围着法爷转。

而贵族们更是喜欢在年轻的魔法学徒身上下注。

大家都在赌某个魔法学徒会成材。

当下是末法时代,法爷几乎死绝,连各大教会牧师的神术也是时灵时不灵,一个能稳定施法的强大法爷有多值钱,桑德斯深有体会。

法师穿不了皮甲。在雷恩眼里没什么价值的龙皮,到了桑德斯这里则价值连城。

不是尬吹,一个刚踏入大师级的影舞者,真没资格在皇帝手上弄到一套龙皮甲。

接下来几天,老纳顿带着桑德斯无比乖巧地在铁匠铺了,除了去隔壁的房子吃饭睡觉,几乎只要是醒着,就哐哐哐地在打铁。

他俩这模样,亿点都不像是盗贼一系的职业者。

无它,他们不想节外生枝罢了。

有火蝠当警哨,效果就是这么离谱。

他们又不打算跟雷恩对着干,当然是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雷恩自然没可能打造他脑海那座完美的【特斯拉电塔】,正版的那玩意足足有187英尺,也就是六十多米高。

就凭那个废弃铁匠铺里那点铁锭,是怎么都搞不定的。

雷恩打算弄个弱化版的,大概三层楼高,9米左右,配以一个3米直径的半球形金属圆顶。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否耍出一击灭杀白龙的‘魔法’。

在外人看来,魔法塔这种玩意,对于魔法师来说,你可以不用,但你不能没有。

难得有两个苦哈哈给自己打工,雷恩不用白不用。

一周后,在雷恩指点下装配完电塔的两师徒,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看着两人麻利地蹦跶几下就跳到山下,甭提雷恩多羡慕了。

偏偏他死也说不出“捎上我”这样的话。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吧。

五天后,一路风雨兼程赶回去巴巴罗萨帝国首都的两师徒,直到看到自家那标志性的白色皇城城墙后,才算松了一口气。

晴朗的天空中,清越的马匹嘶鸣声不时从云层上传来。

白云翻滚间,三道金光俯冲而下,三位金甲骑士就这样驾驭着飞马排着品字形的队列划过长空,一路飞向那座纯白的皇城。

两师徒可以明晰听到,皇帝大道两边市民口中满是艳羡的赞美声。市民纷纷对天空中的骑士脱帽致敬。

“赞美飞马骑士!”

“巴巴罗萨帝国万岁!”

老纳顿有点感慨:“这就是末法时代撑起人类全族的伟大帝国巴巴罗萨啊!”

卡奥斯世界进入了末法时代,受到最直接冲击的就是人类。那么多种族中,人类算是十项全能,又无一精通。

论敏捷比不上精灵,论力量比不上各种半龙人与兽人,论魔法比不上那些半恶魔和半魔鬼,甚至连比数量也比不过地精和狗头人……几乎在每一个单项上,人类都是倒数的。

人类仅仅是综合性好,才在这世界占有一席之地。

也亏得是综合性好,在世界骤然转换版本,以物理职业为主时,人类两大帝国之一的巴巴罗萨果断转型为骑士国度,花大力气培养飞马骑士,以及犀牛骑士等骑士兵种,以此抵御了各大种族的围攻。

当中最受尊崇的,自然是飞马骑士。

没错,拥有一匹飞马对他们的主人来说是财富、实力、成功与幸运的终极象征。

就算骑士在一匹飞马还是马驹的时候力图成为其主人,飞马驹依然会固执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