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定义豫剧(求月票)(1 / 3)

表演结束,白彦森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上了舞台,不作声色的伸手扶住了王红玉老师的胳膊,脸上露出了一副敬佩的模样,亲切的说道, “王老师的唱腔,字字入耳,珠圆玉润,再看看这一身扮相,真的是太美了!” “大家要知道,王老师这次能够来参赛,也是非常的不容易,因为当时报名的时候,王老师正在生病,是很严重的肺积水,医生已经告戒她不要再唱戏了,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王红玉的脸上还是带着和煦的笑容,但是搀着她胳膊的白彦森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王红玉的身子在不住的颤抖,额头上的冷汗也在不断的沁出! 白彦森的声音也微微有些颤抖! “大家可能不知道,年轻时候的王红玉老师,一直以来的演出场所并不是像咱们梅兰芳大戏院这样的地方,基本上都是田间地头,这也是豫剧接地气的演出方式,所以,经过了太多年的风吹雨打,王老师的身体已经累坏了!” 白彦森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哽咽! 确实,豫剧跟京剧比起来,天然的就少了那么一层高贵的气质! 豫剧从诞生以来,一直都是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存在着的! 大部分的豫剧演出,都是在乡间地头,搭上一个草台,下面围满了老百姓,刮风下雨都是如此! 王红玉一直以来,都是在这种环境下演出豫剧,所以,年过六旬,身子骨就已经不行了! 白彦森用手搀扶着王红玉的胳膊,动情的说道, “王老师的家人们,都非常严厉的表示不允许她来参赛,说您这不是不要命了嘛!” “但是王老师非常平静的告诉他们,我不唱戏,你还让我干什么,这么大的一个舞台,如果我不来的话,我就算活到一百岁,我都不会安心的!” 从头到尾,王红玉都是保持着和煦的笑容,用看待自己子侄一般的眼神看着白彦森。 这些天来,白彦森也不止一次的让自己不要参赛了,她当然知道这都是为了自己好! 但是,王红玉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就会唱戏,不让自己唱戏,那还真不如让她死了算了! 王红玉拿起话筒,调整了一下气息,笑眯眯的说道,“小白说的有点夸张了,不过我确实是喜欢舞台,我就是喜欢唱戏,我都唱了五十多年戏了,你不能不让我继续唱啊!” “这次的比赛,对于我来说,冠军不冠军的,我都没有放在心里,因为我知道,我这身子骨也坚持不到决赛!” “最重要的是,我来了,我代表豫剧来了,我让大家知道,其实我们豫剧也可以很美,在这样一个大舞台,所有的戏曲剧种都能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啊,我当然要来!” “我唱的豫剧,只要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掌声,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王红玉一口浓厚的豫省方言,让人觉得非常的亲切,很多人都忍不住露出了孺幕的表情,仿佛是在看着自己的老奶奶一样! 现场的观众们全都起立为王红玉鼓掌叫好! 而网络上,也是爆发了疯狂的讨论! “我去,这就是豫剧吗,不是说豫剧很土吗,怎么会这么美啊!” “对啊,在我印象中,豫剧不都是土里土气的吗,尤其是那口音,但是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亲切啊!” “王红玉老师的豫剧真的是太美了吧!” “我这是第一次听豫剧,真的是把我美到了,不敢相信这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啊!” “忽然,对于豫剧,又有了新的理解,太厉害了!” “我是豫省人,我感觉我一直听的都是假豫剧吧!” …… 评委中,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人,她是所有评委中,年岁最大的一位。 马金鳯老师! 豫剧五大名旦之一,豫剧“帅旦”的行当的开山先行者,豫剧“马派”的创始人! 马金鳯老师的一生,真的是传奇的一生! 提起她的名字,就是一段血泪史! 出生在华夏四大一线城市“北上广曹”的曹县,一个穷苦家庭的马金鳯,本来是姓崔的! 父亲为了生计,带着马金鳯唱河北梆子,马金鳯从六岁就开始学戏,七岁就开始登台演出了,被观众们戏称为“七岁红”! 但是,年代背景使然,卖艺并没有能够改变穷困潦倒的家庭! 而马金鳯,也因为家徒四壁、穷困潦倒,迫于生计,被先后辗转卖了三次,而随着倒卖,马金鳯的姓也跟着来回的变动! 最后一次,她的母亲跪在戏班子外面三天,有一位姓马的好人心,将其赎了出来,最后为了感激这位马姓的恩人,她才姓了马! 别看现在马金鳯荣誉等身,当年的她,在戏班班主的嘴里,就是一无是处! 要长相没长相,要嗓子没嗓子,当年马金鳯还有两个绰号,叫做“四句撑”和“一脚蹬”! 所谓的“四句撑”说的就是她没有一个好嗓子,往往唱不到四句,就被人给轰下来了。 而“一脚蹬”则是在马金鳯十二岁那年,上台唱《秦英征西》,唱到一半时嗓子全然没了声音,在台侧的戏班主气得跑上来,一脚把马金凤蹬下了台而得名。 真金需要火炼、凤凰涅槃方可重生。像她的名字一样,马金凤开始对她平凡坎坷的命运发起了高亢的“呐喊”! 马金鳯曾经说过,“人称我‘金嗓子’,我原本哪里有金呢,不过是从沙里淘出来的。” 要知道,喊嗓子最好的地方就是在有水的地方,空气湿润,对嗓子也好! 而当时马金鳯所在的地方,风沙严重,非常的干旱,根本找不到有水的地方! 于是,马金鳯就想了个办法,在大瓦罐里装上水,马金鳯跪在水罐旁,对着灌口喊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