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以后看到我,不用躲着走了(2 / 3)

然一笑; 轻轻‘嗯’了一声,示意郅都继续说下去。 听闻车厢内,传出刘胜那一声轻‘嗯’,郅都也是重新平静了下来,语调中,也逐渐带上了独属于这位苍鹰的坚定,和决绝。 “那件事的发生,是臣的错;” “是臣没有提前发现那头野彘,才让陛下陷入了那样危险的境地。” “但臣之后的补救,也并不是为了自己。” “——因为在那头野猪,出现的陛下视野当中的那一刻,臣就知道自己这条命,已经活不久了······” 沉声说着,郅都也不由深吸一口气,在刘胜看不见的角度,面上也莫名带上了些许感叹。 “在那头野彘出现之后,臣的脑海中出现的第一句话是:我死定了;” “紧随其后出现的第二句话,则是:保护陛下······” “所以,在阻止陛下上前,救贾夫人的时候,臣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想要最后一次保陛下周全。” “如果不是事后,陛下并没有怪罪于臣,臣或许,早就死在家中了······” 听闻郅都这一番话,刘胜思虑片刻,便也不由缓缓点下头。 如今的汉室,有一个在后世人看来十分离谱,却屡次三番出现在这个时代,并被这个时代的人欣然接受,甚至求之不得的怪异现象。 ——无论是民间的百姓、地方的官员,还是朝中公卿、皇室宗亲; 但凡有人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事,有可能让先祖蒙受耻辱,就必然会毫不犹豫的自尽! 比如民间,某个农民一时鬼迷心窍,偷了邻居家的东西,导致整个村子都舆论鼎沸; 比如地方郡县,某个官员犯了个错误,导致当地百姓的不满; 又或者,朝中公卿,以及皇室宗亲,认为天子的某一句话、某一个举动,让自己蒙受了巨大的羞辱。 在以上这些情况下,九成九以上的当事人,都会选择‘自留体面’。 这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看来,死,并不是最可怕的事; ——比死更可怕的,是死后没脸面对先祖,只能以头发覆盖住面庞,也就是‘以发覆面’。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先帝刘恒,才颁布了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二千石及以上的高官、关内侯及以上的贵族,无论犯了什么罪,都不能由地方郡县审理; 必须由廷尉亲自审理、定罪之后,以尽量体面的方式,送这位‘非死不可’的达官贵人离开人间,以求最大限度的保留官府,以及贵族阶级的颜面。 这里的‘尽量体面’,指的就是:愿意自尽,就绝不执行死刑; 愿意喝鸩酒,就绝不砍头; 愿意吞金块,就绝不腰斩。 最最主要的是:只要情况允许,就一定一定要留下全尸,能不见血就千万不要见血,并将尸体交还给家人,以操办后事。 这样的‘潜规则’,自然是让贵族阶级喜出望外,并欣然接受。 ——毕竟比起被明正典刑,自尽显然更加体面,也更容易避免死后,没脸面对先祖的情况发生。 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愿意自尽的人,朝堂也总是能以一种类似‘人死债消’的态度,不再追究其家人。 在后世,人们就经常提出疑问: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物,动不动就要自尽呢? 为什么皇帝隐晦的点了两句,回家就要上吊呢? 赖着不死不行吗? 而这个问题的答桉,用如今汉室,这条由先帝刘恒制定的‘将相不辱,许公卿二千石自留体面’的潜规则,或许就能解释清楚。 ——‘许’公卿二千石自留体面,是允许、容许,不是必须! 如果你愿意体面,那你就自留体面; 如果你不愿意体面,也有的是人帮你‘体面’。 反正横竖都是个死,自己动手,能保留最后一份尊严不说,还能保全家族; 何乐而不为? 具体到先前,郅都护送天子刘启、贾夫人到上林苑游玩,却遇到野猪的那件事,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在确定自己的罪必死无疑之后,郅都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自尽保全名声! 只不过,与天子启‘弃之如敝履’相对应的,是几乎无限度的‘用之如锱铢’。 对于没用的人,天子启总能极为果决的放弃; 但对有用的人,天子启,也总能出人意料的‘宽容’。 很显然,中郎将郅都,就是天子启眼中‘有用’的人。 而能被天子启那样冷酷无情的君王,如此无限度的包容,郅都,自也有其可贵之处······ “臣劝阻陛下时,所说的那番话,本意并不是羞辱公子的母亲,只是事实如此;” “臣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要和公子化干戈为玉帛。” “臣只知道:那一天,臣犯了错;” “之后臣阻止了陛下,则是避免了臣犯的错,引发天下动荡的严重后果。” 思虑间,郅都低沉的话语声再次响起,也惹得刘胜悄然回过神; 却见只有稍叹一口气,目光仍直勾勾锁定在身前的马上,只眉头之间,悄然划过一丝苦闷。 “至于公子责怪我羞辱贾夫人,我并不想反驳,也不愿反驳。” “但我郅都,也同样是母亲怀胎九月,拼着在鬼门关走上一遭,才生出来的人。” “对于公子的孝心,臣能理解,也能明白。” “——甚至非常敬佩!” “对于那件事,臣不在意公子是否记恨我;” “只希望公子知道,我郅都,绝非是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就去羞辱旁人母亲的人,便可以了。” 语调坚定的说着,郅都略有些苦闷的面容,也随即恢复到往日,那好似面瘫一般的澹漠; 最后,郅都也没忘补上一句:“往后,臣也不希望和公子有太多交道。” “因为臣,与其说是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