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的矛盾。 如大明中后期,便有很多福建人到江西种田,反客为主,成为了二地主,以佃户的身份逼得地主都不好过。 而在大多数地方,又有许多地主随便找个借口夺佃,以此压迫佃户。至于涨租,更是家常便饭。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没有好政策,而是没有很好的去落实。 当然,永佃制于封建王朝而言,并非都是优点,也是有不少缺点的。 朱媺娖看向熊汝琳,问:“你既然知道佃租事弊端,可否具体讲一讲?” 众臣听此并不意外。 给朱媺娖当了半年的臣子,大家都明白,朱媺娖最讨厌臣子空谈大言。凡开会,臣子发言必须言之有物,最好还能说清楚具体事宜乃至提到具体数据。 熊汝琳敢在御前会议上提这个事,自然是有准备的。 他道:“我朝田地租赁之法为永佃制,此法虽有益于佃户,却也存在弊端。 即佃户租种天地后,不仅可以长期使用该土地,并让子孙继承佃权,甚至还可以出卖、抵押、典当以及再租佃。 臣以为,佃户权利中以‘可再租佃’一条最恶,由此使得诸多田地主权难辨,甚至找不到原主。 故不该除永佃制之弊端,不仅会让诸多佃户与地主利益一体,为之所用,还会让清丈田亩难度骤升!” 听了熊汝琳这番话,其他大臣都不禁思考起来。 其实永佃制带来的问题,一直在给地方处理田地相关问题时带来困扰。 正如熊汝琳所讲,有时候一块田被转租了好几次,你想找到原主解决问题,都要废好一番功夫,甚至找不到原主。 而且转租还会对后面的佃户造成二次、三次乃至四次剥削,使得永佃制从减轻佃户负担的地良政变成了剥削底层佃户的恶政! 不过,众臣在思考永佃制的问题时,朱媺娖却在回想着熊汝琳的履历···
第489章 一条鞭,永佃制(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