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大明宗藩制度改革初稿》(2 / 2)

可传五世,而后降为郡王,再传三世则为平民。 其四,亲王、郡王,皆可于海外任职做事,立功可受赏,亦可增加爵位承袭次数,郡王甚至可以通过立功转为亲王。 这四条宗藩爵位改革办法虽然严厉,却也给了藩王们翻身的可能,说起来也不算严厉了。 至于说直接被一刀砍为平民的郡王爵之后的那些宗藩,未必不乐意。 一则,自嘉靖朝开始,朝廷对宗藩的俸禄就不足额发放了,到了崇祯朝,很多就拖着不发放,以至于一些有爵位的宗藩被饿死。 二则,朱媺娖虽然砍了他们的爵位,却让他们可以如平民一样光明正大的从事各种行业,对于那些有志宗藩来讲,不异于一次重生的机会。 此外,经历过崇祯末年的东南,这些宗藩都未必有二十万,还分散再各地,也不得人心,就算乱起来,朝廷也反手可平。 其次,对仅存的亲王、郡王两级宗藩的俸禄,朱媺娖也再次缩减。 亲王岁禄降为五千石,郡王岁禄降为千石。以当年三月粮价折银。 最后,却是对宗藩最重要的一项改革——不再于大明境内封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