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一等兵,无论哪个时代都有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仗势欺人的**子。
“放手,我叫你放手。”
“当逃兵你还挺横的。”
说话的当口,他注意到林跃的腰里别着一把南部十四式手枪,虽然这枪远不如勃朗宁手枪、鲁格手枪什么的,却也不是一般日军士兵能够佩发的,基本上都是军官在用。
第88师号称德械师,然而毛瑟98k是没有的,鲁格手枪是没有的,盒子炮也是中基层军官的标配,普通士兵的装备就一把中正式步枪,两颗手榴弹,如果能有一把手枪,在队伍里简直就是鹤立鸡群,如果手枪的款式是南部十四式,随便编个故事都能骗一包烟抽。
一等兵的手往林跃腰里那把南部十四式摸去,在他看来这不叫抢,本来当逃兵是要枪毙的,现在给他们一条活路,作为交换献上一把手枪,这叫懂事,叫知恩图报。
林跃一下子抓住那只不安分的手,往旁边一扭。
“啊,啊……”
一等兵吃痛,脸涨成猪肝色。
这时几名524团士兵听到一等兵的惨叫围上来,用枪指着林跃。
“放开他,我叫你放开他。”
“我要是不放呢?”
如果不是考虑到完成主线任务必须进入四行仓库,他搞不好已经动了杀心,日寇当前还欺压同胞窝里横,这种人留在部队里就是害群之马。
“孙元良没教你们善待同袍吗?”
“你这个逃……”
话没说完,林跃一脚把他踹个趔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握住指着自己的中正式步枪往旁边一推,击中另一名国军士兵的胸口,同时左手拔出腰里的南部十四式,顶住侧后方想要拉枪栓的二等兵额头。
周围的人吓了一跳,没想到他这么莽,瞧那气势绝不是玩玩,只要524团的人乱动,他真敢开枪。
“敬你们是524团的人给你们留点脸,要是换成督战队,早把你们全杀了。”
督战队该不该存在且不说,反正在林跃看来,只要敢督战他,没的说,先把督战队杀光再说打鬼子的事。《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做过军长,杀了那么多日本人,敢来督战他?
好大的口气。
一等兵从地上爬起来,怒目而视,冷笑道:“杀光我们?我倒要看看,你一个人是怎么把我们杀光的。”
对于这些逃兵,官方说辞是收拢,但在他看来,收拢是假,押送是真,瞧瞧那个戴眼镜的,畏畏缩缩的样子像只老鼠,再看看那边的老头子,有四十多了吧,就这群人,别说给88师做补充兵员,当炮灰都嫌质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