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这座大都市里定居的黑人,有将近两百万之多。 身高一半,长相普通,换下身上那件法师袍,丹尼尔·德鲁姆与其他黑人兄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身为黄种人,看白人或者黑人,多少有点儿脸盲。那么,为什么石小磊会觉得丹尼尔·德鲁姆有些眼熟呢? “洛克老板。”丹尼尔·德鲁姆也是一脸的惊讶:“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你去我店里吃过饭?”听到对方对自己的称呼,石小磊脑海中的记忆渐渐清晰起来。 “是的,而且还不止一次。”丹尼尔笑着说道:“从第一次发现你的店,到最近一次,算下来,我至少去你店里吃过七八次了。” 古一还没死,卡玛泰姬的经济状况还没有差到如《复联3》里那样糟糕。 但要说很好,也不至于。毕竟卡玛泰姬一直与世隔绝,从现世中赚取金钱的渠道本就不多,而且,法师们在学徒时期已经适应了清贫的苦修生活,所以,即便到了出师成为法师后,他们也还是对金钱没有多少执着。 论收入水平,大概也就相当于普通的上班族。 虽然没有住房贷款的压力,出行也用不着开车烧油,但因为经常会忍不住掏钱接济苦命人的缘故,丹尼尔·德鲁姆的收支状况确实比较差。 受限于经济条件,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选择,自然也会随之改变。对于丹尼尔·德鲁姆而言,便宜管饱还挺好吃的小餐馆,最符合他的个人状况。 正因如此,他才成为了石小磊店里的常客。 “伙计,你那店怎么不开了?从上上个星期六起,我去了三次了,一直都在装修……嘶,你不会把店兑出去了吧?” “没有没有,我打算升级一下店铺,把空间弄大点儿。” “那就好,我还以为是其他人接了门面,不打算做餐饮了,所以才要重新装修呢。诶,对了,你说升级店铺?那以后去你那儿吃饭,还会跟以前一样实惠么?不会突然涨价一大截吧?” “肯定不会。我们华国人做生意最实在了,该是多少还是多少。这么说吧,店里菜单的价格涨不涨,全看市场里的菜价涨不涨,除非买菜的成本高的让我做不下去,否则我绝不会涨价。” “我就知道你是个实在人。伙计,你那店哪天重新开张啊?不是恭维,我真的很喜欢你做的中餐。” “前段时间搞装修,我抽空出去旅行了一趟。现在嘛,既然我回来了,开业自然也没几天了。” “那就好,留个电话吧,到时候给我发个消息?” “行。” 后边,石小磊和丹尼尔·德鲁姆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古一和贝优妮塔走在了前面,两人也在轻声交谈着。 好吧,与其说是在交谈,不如说是古一单方面的在为贝优妮塔介绍。这一路走来,她仿佛博物馆里的讲解员一般,每当贝优妮塔的注意力停留在展柜里,对某件魔法道具流露出了好奇或者感兴趣的眼神,她都会开口讲解几句。 从可以凭空生力,让穿戴者掌握两段跳的靴子,到如同缰绳一样,可以用来驯服魔物的捆绑带;从可以召唤出逝者灵魂的白骨法杖,到仅仅只能用来监视五百米之内的动静,效用相当于普通监视器的水晶球…… 既有威能强大的,也有毫无实际用处的,再配合上它们或古怪或清奇的造型,还别说,这一趟参观下来,确实挺有意思。 在这些魔法道具里头,石小磊最为眼熟的,当然就是那件拥有自我意识的红披风了。 超人的披风,是他还不熟悉快速飞行时,为了帮助转向而加上的,到了后来只剩下了象征意义。蝙蝠侠的披风,倒是可以防弹并提供滑翔能力,算是有些用处。可说到底,那也只是死物而已。 而出现在眼前的这件,也就是奇异博士之后将会得到的红披风呢? 不仅可以为宿主提供飞行能力,还能帮忙端茶倒水,郁闷的时候,它甚至会搞怪逗乐。 实用性很强,加上如臂指使般的乖巧听话,有一说一,在所有超级英雄穿戴的披风之中,它绝对是最有魅力的一条。 “……它看起来有点儿不对劲。”站在展柜前,看着巴巴地贴在玻璃上,整一个劲儿的上下磨蹭的红披风,贝姐眼中露出了些许的厌恶。 知道这家伙是在向自己示好,可它的动作,怎么看怎么像是正在发情的泰迪。作为一名女性,贝姐当然不会对它产生任何的好感。 只能防止触碰,但却不会阻挡声音。 柜子里的披风听到了贝姐的评价,沮丧的耷拉下来,团成一团缩在角落里用,如同小孩子赌气似的,用下摆的一角在柜子底板上画起了圈圈。 ‘没看上最好。’看到这一幕,古一反倒是嘴角微微翘起,几乎无法察觉的松了口气。 这条披风是留给斯特兰奇的,要是让贝姐中途劫了去…… “像它一样拥有自我意识的魔法道具,我记得还有好几件。”不动声色的再次迈开了步子,古一带头离开了锁着披风的展柜:“说不定会有你喜欢的。” “听你这意思,如果我喜欢……” “只要确认你能掌控它。”古一点点头:“是的,我是说,可以考虑送给你。” “哇哦,那我可得好好挑挑。” 说是好好挑,其实也没那么用心。毕竟贝优妮塔是个高傲的魔女,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为了一件不知道用不用得上的魔法道具,把姿态摆的那么低。 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怀着这份轻松又随意的心情,贝优妮塔走马观花似的打量着一件件魔法道具。 大概一刻钟后,在二楼的一个拐角处,贝优妮塔首次露出了不同的表情。 “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