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珠落尽,长剑的剑身再度恢复了以往的雪亮森寒,就好像从未沾染过鲜血那般。
“好剑!”
林中天赞叹一声,右手轻弹剑身,随后将长剑入鞘,放在桌上。
一旁围观了全程的三位江湖客,见此情形皆是一抖。
为首的那位男客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望着林中天的目光中满是敬畏。
对方轻描淡写地杀死了两位高手,自身却不沾丝毫血腥气。
此等武功已然超越了他的想象,堪称登峰造极。
望着看似人畜无害的青年,男客强撑着胆子,拱了拱手。
“付前辈,我等只是……”
“好了,不必多说了!”
林中天摆摆手,打断了他们的话语,一边蹲下身翻找着碧螺春,一边语气随意地说道:“继续赶你们的路吧,京城离此还有十里,现在启程,说不定能午饭之前进城。”
“……多谢前辈!”
那人不再多言,感激地拱拱手,随后朝着两位同伴使了个眼色。
三人连忙拿起斗篷与武器,急匆匆地朝着京城的方向赶去。
“找到了!”
林中天笑呵呵地拿出一小罐茶叶,放在鼻子下嗅了嗅。
嗯,就是这个味!
收起茶叶,林中天拿起那柄缴获的宝剑,看也不看茶肆中的两具尸体,循着那三名江湖客的足迹慢慢悠悠地赶向京城。
与此同时,那造型奇异的右手也重新被衣袖隐藏了起来。
一想起自己的右手,林中天就颇有些恼火。
在这一个月里,他闲来无事就会用灰雾去强化右手,试图突破人体的束缚,看看能不能重新长出几根手指来,只可惜,浪费了这么多灰雾,最终也没能长出手指,反而在原本属于手指的地方催生出了五根森白的锋利骨刺。
这边是他“白骨魔手”这个四字诨号中“白骨”“手”的由来。
至于那个魔字,那就说来话长了。
在离开了丘岗村后,林中天化名付青云,来到了最近的县城,从那里得知了这个世界的情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当前朝代的时间,以及丘岗村和那个县城所在的位置……
想到这里,林中天不由得叹了口气。
他算是被丘岗村的假象蒙蔽了,怎么也没想到,如今竟是崇祯元年!
而丘岗村所在的地方,竟是SX省南部的秦岭地带!